&
因《演说家》节目的播出而远近驰名的“教育界的相声家”张雪峰老师又双叒上热搜了。只不过这次不是讲段子,而是针对考研和学历问题和节目嘉宾“怼”了起来···
“考研是提升学历的机会考研是转换专业的机会考研是一种拓展人脉的机会”
张雪峰认为,考研是一种提升改变的机会。一辩局座张召忠在张雪峰老师讲述完自己的观点之后,局座发问:“马云、马化腾、乔布斯等都没有考研,学历并不高,怎么论证这一点呢?”张雪峰老师回答说:“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了。
再者,乔布斯本身是从常青藤名校退学的,你要先
&
达到名校这个高度,而在中国要考名校是很难的。”考了名校还不读?河南、山东考生听了想打人......二答 鲁豫鲁豫问张雪峰老师:你是因为真的相信考研会改变一些人的人生还是因为自己做这行所以才这么说?张雪峰老师连续说了三遍:我是真的相信!还举了一个老家齐齐哈尔大学的例子。
我们进入社会后发现,几乎所有的大企业,都在告诉我们:学历不重要,能力更重要。但是,500强的企业只会去那些一流的大学招聘,而不会去一些二三流的大学!有些企业甚至在招聘信息上直接注明要求985、211院校毕业。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正如张雪峰老师所说:学历不重要,是500强公司最大的谎言!
一辩 局座张召忠三怼 马丁整个节目的爆点就在张雪峰老师与马丁的互怼之间,这反应,这口才,也是没sei了 ......马丁认为,本科毕业以后发展的道路不是只有考研一条,且考研不是最有效的一条。张雪峰老师则表示,考研只是一个选择,并不是说都要去考研,只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如果,你想要一个更好的发展,或者说,找不到一条更好的道路,选择去考研,是很不错的改变。考研还能给你提供人脉上的帮助,通过考研,你结识的人脉都会与本科阶段大不相同。紧接着,马丁进一步陈述观点,考研不是最好最有效的出路,最重要的晋升之路是什么?是工作!张学峰老师回应道:“没有好的学历,你根本去不了太好的公司。”世界500强是不会去到普通大学招生的。马丁立刻反驳:“我的公司里的员工就没有985和211毕业的。” 张雪峰老师霸气回怼:“所以,你的公司不是世界企业500强!”扎心了,老铁......节目播出之后,立刻引起网友热议,局面却是一边倒的站在了张雪峰老师这边。
@RNQJ666:什么时候学历都是重要的?到社会工作才深刻理解书到用时方恨少。
@蜗詹: 你总是嘲笑我念书没用,我却永远不会嘲笑你没念过什么书,这就是差别。
@甜瓜uu:升学,升的不只是学历,还有圈子,层次。
@大气庄重的我:作为一个上市七年,成员基本211起的公司的hr ,我表示,能力是最关键的,但没有学历你的机会和机遇就比别人少了太多。马丁拿自己公司的员工的学历背景来论证学历不重要,本身就是一道伪命题。因为作为老板的马丁本人就不是低学历者,还是上的名牌大学,他是青年政治学院的毕业生,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考上。据学校官网介绍,这所学校是在1948年创建的中央团校基础上于1985年12月命名组建的,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根正苗红,一点儿都不普通好伐~)而且,马丁毕业后,曾在清华大培学通文学院做过讲师,这又是什么概念?正是青年政治学院的学历背景,才为马丁提供了在清华教书的基本学历保障。过硬学历的拥有者,享受了学历带来的种种优厚待遇,还做了那些非211、985毕业的员工的老板,现在却告诉你,学历不重要,这本身不就是一道伪命题么?
有些人会说,我学历就是很低,但是我一样成功了。首先,每个人对成功的定义不一样;其次,有些人的成功是不可复制的;再者,获得成功的过程一定离不开学习,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成功,只是学习的方向和方式不一样而已。
节目中,张雪峰老师还拿网络直播界红人MC天佑作为一个例子,他的人生很励志,从一个卖烤串的成为一名人气MC,按照我们现在对成功的一般定义,他是成功的,但是有几个普通人可以做到像MC天佑现在这样,人们在鼓吹无学历也能成功时,忘了它还有一个大bug——比例问题啊。
假设公司现在有一个晋升机会,在两个人同样优秀的情况下,一个人是本科生学历,一个是研究生学历,学历优势立马就显现出来了。学历不重要,个人努力定胜负,这样的毒鸡汤,你还信?!
就像前一段时间热议的“读书无用论”一样,其实恰恰就是那些没有读书的或者没有好好读书的人,深感读书重要性后的一种自我麻痹和安慰罢了。不管选择考研与否,当你觉得你需要改变的时候,或者该改变的时候,就一定要去改变并为之努力奋斗!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管理办法申请细则(试行)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管理办法申请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 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包括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等。
第七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