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居转户

没有居住证怎么办?上海居住办理条件和流程

居转户
  • 2023-08-20
  • 浏览

摘要: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 (一、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

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



&&& (一、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 (二、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一条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详情查看https://www.hukoushanghai.com/



  4、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一条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和激励政策还可以咨询上海户口网工作人员。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据媒体报道,上海常驻户籍人口约1433万人,外来人口将近1千万,至年底,共有110万人申请了居住证。经过审核确认,其中有30万人积分达到120分以上。这30万人中,约有2.6万人取得了上海户口,1.1万人直接落户,1.5万人居住证转户籍,& 居转户&占比约为1.5‰,网友戏称办到上海户口,难度远超美国绿卡。



上海市政府一直强调控制人口,这就意味着该《办法》到期后将会有新的政策出台或将更加严格。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新办理每本25元。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