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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
推进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进农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最近,
江西省委,
江西省居民政府联合发布
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建议
第一,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面有效落实城镇居民点限购政策。出租住房的常住居民可以在城市公共账户中结算。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退出和保障机制。省级以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主要根据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实际数量安排。在全省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二)建立城市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各类人才下乡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鼓励毕业生、退伍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本民族高校、职业院校的经商人员回国创业。推进城镇科教文卫体育工作者适当岗位分离,经常性服务农村,改善农村人才工资和生活条件。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与农业院校合作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基层成长计划,开展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活动,振兴农村。推进农村教师、医生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提高中高级职称数量和比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奖励“荣誉村民”等方式引进人才 。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下乡,充分利用富余能源。
(三)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将再延长3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离”制度,在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促进承包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鼓励农民投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稳步稳妥地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到底,全面完成与房地产相结合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探讨宅基地使用权在实现、持股、保留等形式上的实现。按照国家规划,要推广余江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使用权,探索跨集体经济组织转移。通过置换出让、有偿收回等方式,整合腾退宅基地和零散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庄改造和宅基地整理,采取租赁、股份制、联合经营等方式,充分利用闲置的农房、宅基地,发展农村新型产业形式。乡村学院
6。完善金融投资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乡一体化和相关平台、载体建设的支持力度。在省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中,支持设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子基金。推进涉农资金全面整合,到,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和基础设施投资全面整合的长效机制。扩大农业农村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稳步提高农业农村投资比重。支持市县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公益项目。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支持中小银行优化村级网点渠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依法开展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份额等担保融资。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服务平台,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推进国有农用地复垦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七)建立促进工商资金进入农村的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经济主体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和应用机制。在支持乡村振兴预算中,省财政安排一定比例支持工商资金下乡创业。鼓励工商资本、国有土地复垦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努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推动龙头企业和农户形成互利共赢的产业共同体。鼓励市县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卫生、养老等生活服务领域。
&
(八)建立科技成果下乡转化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科研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投入资金、技术、专利等生产要素,与农业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允许农业技术人员以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提供增值服务,并获得合理报酬。推进农业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通过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两个。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方位共享的体制机制
9号。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推进农村教师扶持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稳步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义务教育阶段,推进“县管校招”管理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换制度,积极推行“教育集团”、“联合办学”、“合作办学”等城乡教育联盟模式。深入实施“三通两平台”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工程。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十一)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以农村为重点。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收集与评价反馈机制,促进服务项目与居民需求的有效衔接。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农村文化团体培养人才,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文化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实体和提供资金支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要建立文化结对帮扶机制,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见习等方式,引导社会文化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农村文化建设。
(十二)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完善继续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措施,完善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广“党建+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新模式。到2022年,将新建1万多套居家养老设施和1200多套社区嵌入式养老院。积极稳妥推进绿色文明殡葬惠民改革。
(十三)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全面落实极端贫困人口救助扶助制度,稳步提高极端贫困人口扶助水平,逐步统一城乡极端贫困人口扶助标准。建立健全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难儿童保障体系和残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全省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
(十四)建立健全农村治理机制。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共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建,扩大覆盖面。完善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构建“一门管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
三个。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十五)完善城乡统筹体系。到,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加快培养农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农业文物、文物古迹、民族村寨、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和水利工程遗产。
17岁。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完善“中央支持、省统筹、市县负责”的分类投资机制。对农村公路、水利、渡口、公共交通、邮政等公益性强、经济条件差的设施,以政府为重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对于农村供水、废水处理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设施,我们将以政府和社会资本为重点,积极引导农民投资;对于农村供电、电信、物流和快递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投资以企业为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实施城乡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建设。
18岁。建立城乡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保护机制。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的管理和运行投入,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明确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落实产权人管理和保护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提高管理和保护的市场化程度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经营机构企业管理改革,更好地落实管理和保护责任。
四个。
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十九)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全面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专项保护制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到,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825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2800万亩,油菜生产保护区划定700万亩,建立以县管乡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管理保护机制。鼓励开展农业专项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级财政以奖代征,奖励金额不低于地方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60%。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稻油轮作试点工作。
(二十)建立新型产业和业态培育机制。构建农村123个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会展农业、农业公共资金等新模式,进一步推动农村流通转型升级工业。推进产销、信贷“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探索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有条件支持农村综合体建设。到2022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00多个,农村综合体50个。积极推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寄宿经济、农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型业态发展。在省政府下发的新建设用地规划中,各地优先保护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探索实行土地混合利用。
(二十一)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学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完善根据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确定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金额的政策。探索发展生态产品贸易,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贸易体系。加快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生态产品政府采购试点。推进福州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选择多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
(二十三)构建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创建一批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把特色小镇作为城乡要素整合的重要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完善小城镇连接城乡功能,探索创新美丽乡村差异化发展模式。深化经济发达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农村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优化升级各类农业园区。加大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寄宿、老年保健等典型城乡一体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个。
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
(二十四)改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环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企业校企合作、工程集成、互联网加职业培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灵活的培训方式,促进农民工技能和工资的提高。提高农民工培训补贴标准。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收入。完善农民工就业对接服务机制,畅通劳务输出渠道。
(25)完善农民经营收入增长机制。完善金融、信贷、保险、土地等政策,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者参与产销对接,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点,申请新型农业经营者,取得“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推动龙头企业和农户采取农产品价格保护和收购、订单和合同提前签订等模式,完善企业和农户利益联动机制。培育专业化的市场化服务组织,帮助小农省钱增收。
26岁。建立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转资产、资金转股份、农民转股东。积极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验资,并将所有权转移给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加快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前后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股份的形式向集体成员量化。探索建立明确的金融投资形成经营性资产产权,将其股份纳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政策。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混合经营等多种实现形式。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所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担保权和继承权。
(二十七)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完善水稻补贴政策,促进补贴由生产者向优势产区转移。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试点,建立健全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建立涉农金融建设资金与吸纳农村就业、农业产业化规模挂钩机制。
六个。
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九)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有序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成立省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推动全省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和特色城镇建设。各有关省直单位要围绕重点任务,制定完善配套改革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市县党委、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
(30)重点抓好领航道路。把试点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方法,支持有一定基础的市、县建立国家和省级城乡一体化发展试验区,支持体制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率先实施和试点。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可以借鉴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