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4月25日电(记者周蕊)上海市政府25日发布文件宣布,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同时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上海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同时,调整并逐步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若干意见还明确要求& 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上海将在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上海常住户口。
在提升公共服务方面,上海还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形成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资格评定等服务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
若干意见明确,上海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综合解决人口总量、结构、布局问题,坚持权责对等、梯度赋权,以& 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础,健全梯度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挥居住证凭证享有公共服务的主渠道作用。
根据相关规划目标,上海的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同时,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切实加强户籍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居住证和落户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中新网4月22日电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21日发文称,近日,少数媒体报道& 上海住房限购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累计缴纳满5年及以上’&。据其最新得知,市住建委表示,将严格执行& 沪九条&新政中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调整为& 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政策调整情况。
上海市住建委表示,部分购房人因劳动用工变化办理纳税或缴金手续出现短期中断纳税或缴金属于正常情况,应视为连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