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落户集中办理时间:5月-6月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落户西安政策(外地户口西安落户)
依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第九条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与本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
落户要求及户口性质
落户者必须为国家统招生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并且和西安市(九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
通过西安大秦人才网代理落户者为集体户其与居民户籍性质一样,外地生源毕业生在西安落户由于没有住房或固定住址,故而落入集体户,如在西安有直系亲属,可直接落户该直系亲属地址上。
毕业生(大专、本科、研究生)落户西安所需材料
1、就业协议、毕业证复印件,报道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迁移证(或者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二寸同底照片各4张;
4、凡统招应届毕业生均可落户西安,详情电询:029-87240519 88662468
代理对象
1、高校应届毕业生。
2、准备考研的毕业生。
3、毕业后暂无工作的毕业生。
4、聘用在无人事权限单位的毕业生。
5、选择在西安谋求发展的毕业生。
6、往届毕业生,但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2、在身份证右下方注明身高和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