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积分落户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满足以下要求即可申请积分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也就是说,如果总公司在上海,但是自己所在的分公司在外省,是不满足条件的)
经济师加分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这一指标的加分政策如下: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也就是说,中级经济师可积100分)
5.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有了中级经济师职称,是否可以直接积分呢?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技能核验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上海居住、上海工作、在上海缴纳社保,但是考试却是异地,核发证书的属地机构也是异地,是不能直接参与上海的积分落户的,需要先通过上海市的核验才可以。
并且,初级职称并没有在积分落户的政策通知里面体现,由此可知,初级经济师是不可以申请上海的落户积分的。
因此,为了避免种种麻烦,在申请上海市的积分落户的时候,建议考生尽量选择在上海市考试哦!
附:上海市积分申请材料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2.持证人按照国家规定经统一考试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经评审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技能核验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
北京应届毕业生落户-研究生落户北京条件,留学生落户北京落户对象,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留学生落户政策北京
1.国内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留培学通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留服中心受理。回国时间参照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在留服备案并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哪些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A:1)北京市海外培学通中心: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北京应届毕业生落户-研究生落户北京条件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360天) 通达天下说:
如果出国一年,中间假期回国两个月,那么这两个月是不会计算在360天内的。如果是一年制的研究生,建议中间假期不要回国。在港澳台读书的同学也要注意,当天往返回大陆,时间也是会被扣除的!有些同学觉得,那要不我就多呆一阵超过360天就好了,这种策略虽然也行,但是一定要注意如果超出了毕业证上的毕业日期,后面所停留的时间也是没有意义的。
北京应届毕业生落户-研究生落户北京条件
留学生落户北京选择回国就业 ,创业首选北京 根据《中国海归就业创业调查报告》显示:
其中92.1%的留学生选择在国内就业,在国内创业的仅占7.9%。过半海归回国后未发生城市间迁移,
16.5%的海归向一线城市迁移;海归融入国内情况较明显好转;IT/通信/电子/互联网和金融业更受海归青睐,近半数海归初次就业税后月收入低于6000元;
专业不对口现象,在海归群体中同样明显;北京仍是海归创业首选城市,成都、武汉等城市吸引力渐显;创业艰难,过半海归有创业失败的经历,近六成海归创业仍未盈利。
北京应届毕业生落户-研究生落户北京条件
北京应届毕业生落户-研究生落户北京条件,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举个例子,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个名额 ,对于大型企业人数较多的的,数量会有所上升,比如银行或者证券等行业。公司每年留学落户是有名额限制的,一般是2-3人。
切记,入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与在京用人单位 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 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
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的入职的第一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