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天津的首要目的可能就是为了解决子女上学问题,那么在您通过各种方式落户天津后,孩子的随迁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子女投靠落户天津的注意事项!
1.受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人员与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外省市落户,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其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申请投靠父(母)在我市落户。
2.受理地点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3.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父母双方到现场提交材料——等待审批——领取准迁证——回子女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带齐落户所需材料办理落户
注意事项
1.出生证明出生地必须与投靠落户子女户口本中出生地一致。
2.落户时房屋所有房主均需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房主与落户人关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3.夫妻双方婚姻状况不均为初婚的,所需离婚证件或法院判决书也需携带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