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获悉,上海首批50家“四新”经济创新基地试点名单出炉,分布在浦东、嘉定、闵行、青浦等区县园区。
此次创新基地包括张江生物医药基地、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市北高新等单位获批成立50个基地,涉及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互联网教育、大数据、云计算等30多个领域。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将从重大项目布局、科技资源优先导入、高端人才引进以及项目用地等方面,对试点基地进行点状支持,并研究把部分园区纳入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试点。此外,对张江示范区内的试点区域,大张江专项发展资金也将对试点基地,给予重点资助。
上海官方日前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一批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未来将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地引进申城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不可否认的是,上海目前的海外人才引进,存在永居证申办门槛高、流程长,来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无法直接在沪就业等问题。
学历条件
1、国外获得博士学历学位
没有学校排名限制,回国直接来沪工作
2、国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
第一种:国内211本科或以上:国外硕士(没有学校排名限制)
第二种:国内非211本科或以上: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硕士
第三种:国外同时取得本科和硕士
3、国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
第一种:国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国内初中或高中毕业,本科全部在国外读):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
第二种:国内外联合培养(3+1或2+2或3+2等联合培养形式)的本科:需同时获得国内外两所学校的学位证书,并且国内外任一所学校在名单内
小依在这里提醒一下:
联合培养的形式,要求必须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硬性指标)
4、国外进修、做访问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国外进修、访问的时间必须满1年(硬性指标)
5、其他不符合1-4条的情况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符合以上1-4条的,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社保和个税要相匹配,并且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半年。
不符合1-4条的情况,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社保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个税和社保基数匹配,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1年。
这里的“连续”是不能出现任何漏交、补交的情况。
问题答疑
Q: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A:劳动合同签署和公司营业执照一致,与社保、个税缴纳三项材料中的用人单位必须一致,劳动合同签署时间在一年以上,申请时合同有效期要大于6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了才可申请落户。
Q:我有两个子女,都可以随迁么?
A:回国留培学通员在留学回国前已婚的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如果是回国后结婚的,则家属不在随迁范围。如果是因超生或未婚先育等违反,也会影响落户。
Q:留学生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社保交在上海,但个税交在北京,请问还可以通过留学生方式落户上海吗?
A:工作合同、个税、社保应当统一。
年上海留学生创业政策_最新创业优惠政策
此番发布的人才新政,在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方面有了很大突破,如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证受理条件,拓展申请渠道,简化办理程序。
《实施意见》规定,对市场化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建立由市场主导、门槛透明简洁的申请渠道,具体措施为取消就业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在沪外籍人员只要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年定为工资性年收入达到人民币6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以上),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对经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签发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并不受目前60周岁年龄限制,工作满3年后,经就业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此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就业需具有两年工作经验,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无法直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和居留许可。
当天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上海探索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规定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经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中国国内高校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创业,可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同时,上海还将逐步探索非上海地区高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就业。
此外,上海还将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包括完善居住证积分政策、完善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优化人才户籍直接引进政策。
官方希望此次人才政策“组合拳”能创新更有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和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综合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