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许多选择坚守在国外,没有回国的留学生朋友,他们为什么不回国?
基本上,除了是担心路途遥远中途感染风险高,就是担心如果回国上网课,境外学习的时长不够,达不到上海的留学生落户标准!
我们向来不打没有准备的仗,所以这篇便是提供留学生们一份干货。
海归学士
1. 国外本科,国外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累计学习时间1年以上
2. 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需获得国内外两张证书
海归硕士
1. 国内本科/研究生“211”高校,国外研究生高校无学校排名限制
2. 国内本科/研究生非“211”高校,国外研究生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
3. 国外高校本科+研究生
海归博士:无学校排名限制
进修访学:国内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务,国外进修/访学1年以上
根据《细则》中第二条“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可总结出对留学生申请单位的相关要求有:
1、 注册资金问题
公司开户前需要注意相关注册资金问题,如若不满足以下要点将无法通过公司资质审核。
①签约工作单位为上海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②若签约单位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2 、其他注意要求
①许可经营的类公司,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
②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相关批准证书。
3 、外企注册资金问题
答:外企注册的时候是以注册时候的外币以当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如果够100万元人民币即可。
累计待业时间≤24个月
在《细则》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末端条例中指出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此处的“两年”是指留学生回国至落户申请时候累计未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24个月
备:待业时间的开始时间是以课程结束护照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并非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和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签发日期计算。
注意:
这里的未工作时间,意思是你只要在这期间有进行过社保或者个税的缴纳,就不会计入你的累计待业时间,当然了首份工作在上海是前提。
假设留学生是回国的,只要累计至今的待业时间没有超过24个月,即没有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时间没超过“两年”都可申请留学生落户办理!
随迁/随归家属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现在给大家一些社保基数的建议:
①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建议社保基数≥8500元
②目前社保基数目前<8211元,最好更换新单位,且社保基数≥8500元。
③7月后才能申请落户的留学生,建议社保基数≥9500元
1、毕业证
2、成绩单
学校开具的官方纸质成绩单很多留学生主要是成绩单无法提供官方纸质原件,而目前落户申请必须提供纸质成绩单原件,确实无法提供纸质成绩单原件,可以提供学校官网查询路径并且需要附上用户名和密码,供上海人才中心老师审核查验之用。
温馨提示:
如在国(境)外有读语言或者预科的,最好也要准备好语言或者预科的毕业证或者结业证。也就是说留学生在在国(境)外所有学习经历的毕业证或者结业证最好都准备好。
3、护照
备注:
A:在境外有工作经历
①国(境)外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
②国(境)外官方纸质税单原件
③国(境)外居留卡
B :境外有结婚或生子
①国(境)外结婚注册材料
②国(境)外出生证明原件
③小孩子旅行证原件
1、留学时间不满1年可以申请落户吗?
答:不满1年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2、留学落户需要学历吗?
答:留学落户需要先做学历认证,否则无法确认办理情况。
3、留学生单位有要求吗?
答:单位需要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满足1年以上就可以 了。
4、留学生社保和个税至少要缴纳几个月?
答:用人单位需要至少给留学生缴纳至少2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才可以申请。
5、农业户口可以申请落户上海吗?
答:农业户口是无法申请落户上海,首先需要在原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6、留学生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申请落户吗?
答:回国前结婚,配偶可以随迁,符合计划生育的子女可以进行随迁。留学落户的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们单位是否具备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 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z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 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我作为留学生是否具备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 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予以公布。同时,留培学通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培学通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第四条
申请如何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拟长期使用的人才。
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通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第五条
配偶和子女是否可申请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