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与督查力度
区教育局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区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落实招生违规问责与“双减”措施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区教育局查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育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三)招生政策咨询与监督
虹口区教育局:https://www.shhk.gov.cn/hkjy
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地址:祥德路141号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天宝路1058号
咨询电话:65210617、65758572
监督电话:6575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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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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