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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办理上海户口具体材料要求 速来围观

居住证积分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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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原籍地址因房屋买卖或动迁户籍无法迁入者,请毕业生提前确认可接受本人落户的原户籍地同城的详细地址。户籍迁移其他城市者,则需自行与迁入地公安机关确认是否需要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并提供落户详细地址。

■ 第一批为 6月15日至8月28日(工作日);
■ 第二批为 11月30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为毕业生在沪择业留出了更多时间。
《通知》强调——
■ 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根据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求, 如实告知本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
■用人单位 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 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用人单位 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来沪者与上海人结婚
多久能转上海户口?
除了毕业生落户
还有不少来沪者和上海人结了婚
他们多久能转上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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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如何办理?需要带哪些材料?

应届生办理上海户口具体材料要求 速来围观(图1)


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8、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9、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0、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申请人至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办理流程
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相关材料后进行受理,上报分局人口办,同时出具相关受理回执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三)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四)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您的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我们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您轮候进沪,敬请谅解。
(七)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1、毕业生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户籍迁移。问询电话:021-54210576转8034。
(1)集中办理时间、地点:6月8日—7月3日(8:30—11:30 & 13:30—16:30)。(6月25日端午节国定假日下午休息)。徐汇区桂林东街201号户籍专窗。
(2)日常办理时间、地点: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 & 13:30—16:30)。徐汇区浦北路268号户籍窗口。
2、办理户籍迁移证注意事项:
(1)迁往原籍: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上述证件复印件。
(2)迁往非原户籍地: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如果原籍地址因房屋买卖或动迁户籍无法迁入者,请毕业生提前确认可接受本人落户的原户籍地同城的详细地址。户籍迁移其他城市者,则需自行与迁入地公安机关确认是否需要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并提供落户详细地址。
(3)迁往外省(市)单位集体户口: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上述证件复印件。请提前确认是否允许迁入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地址。
(4)落户上海: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 “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非上海生源留沪批复四联单(需复印其中第二联),前往落户地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无需到康健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5)录取外地院校: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录取上海院校,无需前往康健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直接前往被录取的上海院校办理落户。
(6)毕业生本人如果无法前来办理,需写好委托书交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带好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上述1—5项中相应的材料代办户籍迁移。委托书内容由学院经办老师确认签名和加盖学院印章方可有效。
望各学院及时传达到需办理户籍迁移的毕业生,毕业生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要求,在集中办理和日常办理期间,按时前往办理户籍迁移。同时,请毕业生之间互相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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