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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杨 浦 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人才落户 入学 转学 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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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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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排序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本区、校招生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学校通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学校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细则。

2.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当年的招生计划(班级数)、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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