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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个海职称申报条件指南 职称评审要求解读

居住证积分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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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求解读 今天未来笺史职称小讲台给需要再上海评高级经济师的小伙伴们,讲讲今评审的一些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到大家~~ 首先我们的这份评审要求来自《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

上海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求解读



今天未来笺史职称小讲台给需要再上海评高级经济师的小伙伴们,讲讲今年评审的一些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到大家~~



首先我们的这份评审要求来自《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139号),以及《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16号)等文件。



一、主要内容



  (一)资格名称:正高级经济师。



  (二)评审机构



  组建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正高经评委会&),负责本市工业、商业、城市管理、建设交通、金融和社会管理等领域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



  正高经评委会下设5个学科组,各学科组及其对应的行业和专业如下:



  工商经济与信息化学科组:工业信息化、农业农村、生产服务业(工业园区、生产物流、设备租赁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法务等。



  综合经济与社会管理学科组: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投资咨询等)、投资与规划、社会保障与公共管理、宣传文化、行业组织管理等。



  城市管理与建设交通学科组:房屋与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屋建设、土木工程、安装及装饰装修等)、交通运输业(道路、铁路、水上、航空运输等)、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租赁等)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管理、水利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等)。



  商务与贸易管理学科组:国内贸易、国际商务、商贸服务业(快递物流、生活中介、商业园区、家政服务等)、电子商务、会展及旅游餐饮等。



  科研复合与教卫学科组: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结合、科技开发咨询、技术经纪等)、教育卫生等。



  (三)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已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国际商务师,下同)职务(岗位),拟聘任正高级经济师职务(岗位)的经济管理专业人员。



  本市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其中,区属事业单位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市属事业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无不良诚信记录。



2.学历、资历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经济师职务满5年。



  对已取得其他相关职称系列高级职称,因岗位变动转聘为高级经济师专业职务的,副高级职称聘任累计须满7年,其中高级经济师聘任不少于3年。



  对于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经济专业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工作业绩和成果十分显著的优秀专业人才,且在高级经济师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或2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提出申报并进入评审程序:



  (1)取得国家级企业管理奖、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集体奖项须是主要完成人(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企业管理奖、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集体奖项须是主要完成人(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省部级以上经济专业类课题或研究项目成果奖,且该成果在实体单位中应用较好的课题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



  (4)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



  (5)属于本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符合预期目标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经济专业骨干成员;



  (6)作为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近2年来经营规模、业绩增长幅度等主要经济可比指标位列全国或本市同行业前3位(可比经济指标以国家或本市行业权威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3.论文要求



高级经济师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主持完成企业(集团)重大改革、企业(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国内外公司战略并购、大型企业资产重组、企业投融资决策、国际市场开拓、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领衔编著具有业内引领作用的代表作1篇以上,一般单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在国际性管理论坛或企业管理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单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含申报人),其中选为主送论文的需本人独立撰写。



  (3)在全国性管理论坛或企业管理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单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含申报人),其中选为主送论文的需本人独立撰写。



  (4)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单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含申报人),其中选为主送论文的需本人独立撰写。



(5)正式出版(独著或独立译著)10万字以上经济管理专业的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合著)。



这一块最简单的要求就是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哦,不少于3000字符,数量3篇。这个是所有的论文要求里面最容易达成的,大家可以优先考虑这个方向的材料准备。有任何关于学术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未来笺史的编辑们哦~



4.考核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后,达到规定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具体要求由当年度评审通知公布)。



  五、其他



  申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对已经参加评审且通过的,取消原评审结果,收回资格证书和通知文件),纳入失信黑名单:



  (一)伪造、变造证件或证明材料;



  (二)论文或论著造假或抄袭;



  (三)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四)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通知





申报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评审及颁发机构:分别由相关省,市(部分是区)人事职称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发放。名额有限,提供中高级工程师职称官网验证查询!



职称评审专业分类:



1、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 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 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 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 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 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 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 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9、 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统计师、审计师。



10、会计师分类: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



职称评审申报资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身份证复印件(两面) ;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期2吋(红底或蓝底)照片一张;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如没有职称,视工作年限而定)



5.凡达到条件者均可委托申报,评审周期为1个月。证书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评定发放。



目前在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群奋斗在社会建设的一线中,辛苦奋斗一辈子,技能技术经验相当丰富,却往往因为英语,计算机,论文考试挡在了职称评定的高墙外,获得不了与自己相应的职称证书,不能被单位及他人所肯定,为减少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麻烦,可由本机构全权负责代理申报。



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很好的资厉、有丰富的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社会阅历、缺少经验。在当今这种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所以越来越多的人踊跃报名评定职称。



本单位通过与人事部门.建设部门.劳动部门有着合作关系.长期为在校学生.社会人士授权颁发各类职业资格和职称证书.欢迎咨询与加盟合作.价格从优!本机构专业为各单位(个人)代理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申报事宜,请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我们就能为您申报。 年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 训 指 南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 25 号)和《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 [25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本市从事生物医药、化学制药、中药、医疗器械制造、医疗器械临床以及技术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范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明确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年度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指南。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参加本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本市从事药品研发、药品制造、医疗器械制造、医疗器械临床医学工程以及为本市医药专业领域提供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



1、《公需科目》:由上海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主办。



年职称评审之前,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 60 个学时(与 年累计计算学时)。必修课不少于 30 个学时,其中面授课时不少于 20 个学时(面授课时可以抵扣在线学时),其余为在线必修课。选修课为 30 个学时,均为在线学习。



面授培训课程在本市设立多个培训点,其中本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课程(面授)委托上海医药职工大学组织举办。举办时间一般在当年 3 至 5 月份。



2、《医药专业科目》(必修课程):由& 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办,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承办。



年职称评审之前,需完成医药专业必修课程 60 个学时(与 年累计计算学时),全部为网络课程。



3、《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由& 基地&社会成员单位主办(各行业协会、学会)承办。



年职称评审之前,需完成医药专业选修课程 60 个学时(与 年累计计算学时)。由专业基础知识讲座或《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组成。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讲座为结合各行业特点举办知识性、政策性、应用性非常鲜明的各类讲座和培训。



4、 年《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知识更新工程项目》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委共同发起的。主要形式为& 高级研修班&、& 急需紧缺人才班&和&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班&,为申报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的课程项目,可抵扣《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的学时数。



根据本市医药行业特点,《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分别由《基地》和各行业协会承办或联办,并按《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的举办要求,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别组织落实,规定学时和参加范围。具体培训课程另见《 年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一览表》。



三、继续教育管理



1、《公需科目》由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协会负责报名和组织培训,有关课程报名及学时查询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s://www.sacee.org.cn)。



2、《医药专业科目》(必修课程)由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办,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承办。有关课程报名、学习及学时查询请登录上海医药职工大学网站——医药之大(网址:https:// www.yiyaozhida.cn)。



3、《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由本市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以及上海市医学会临床工程学会等有关行业协会负责组织举办 年《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详细课程及报名请向各行业协会(学会)网站查询。



《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的学时查询请于 年 6 月中旬登录医药之大网站(网址:https:// www.yiyaozhida.cn)查询。



4、参加由& 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指定认可的学术报告会、论坛、峰会等会议,可取得一定的学时数,并获得由《基地》颁发的学时证书。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有关规定 : 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为 180 个学时,每半天按 3 个学时计算。



5、可认定学时数:



(1)凡在《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组织举办的《医药专业科目》(必修课程)担任主讲嘉宾授课,或担任各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授课的,可获得相应培训学时数,由基地办公室确认。



(2)凡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项目中获得个人或集体荣誉的(个人获奖前三名;集体获奖前三名,其中个人排列前 8 名奖励者),可免修《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12 个学时数;



(3)凡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或出版专著,可以免 12 个学时数。



(4)鼓励跨界知识点的学习,凡参加医药系统外的继续教育,无论获得多少学时(学分),经& 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办公室确认,按照有关规定可作一定的学时数抵扣,但最多抵扣6 个学时。



四、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从 年起本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学时管理,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之前没有参加过职称评审的,取得继续教育学时数可以累积并在周期内有效。已参加过职称评审未获得资格者,之前取得的学时数可认定有效,但如果参加更上一级职称评审,要重新计算学时数。



参加 年本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全部纳入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认证注册,取得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数,可通过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继续教育学时信息。



本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各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所取得的学时数可互认。



完成 年度医药本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员规定学时课程,可作为当年申报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备条件之一。



五、继续教育的实施机构



《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门组织实施本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位,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承办。合作社会成员单位有: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医药商业协会、上海医学会临床医学工程分会、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医学工程专业委员会、上海市计量测试学会医学专业委员会、上海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等有关机构协同承办。



六、收费



每年《医药专业知识》(必修课程)和《医药专业知识》(选修课程)收费以上海医药职工大学及各行业协会(学会)网站发布的培训课程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查询上海医药职工大学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网站并咨询。



七、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1、上海市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报名与培训。



报名地址:上海医药职工大学(飞虹路 525 号 607 室)



联系人:季老师、李老师,电话:62524558;



《医药专业科目》(必修课程)和《医药专业科目》(选修课程)学时查询联系人:高萍,电话:65040111;



2、上海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医学会临床医学工程分会、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医学工程专业委员会、上海市计量测试学会医学专业委员会、上海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负责各自《医药专业知识》(选修课程)报名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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