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居住证积分

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流程-上海公租房-

居住证积分
  • 2023-08-20
  • 浏览

摘要:从20122月2日起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个人申请公租房 需具备4个条件: ■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以上; ■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

&&从2012年2月2日起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个人申请公租房



  需具备4个条件:



  ■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注意事项:目前,各相关区公租房运营机构已设立窗口启动咨询接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区的公租房运营机构提出咨询和申请,先接受单位集中申请,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受理结束后,各区将对申请对象是否具备准入资格开展审核,并组织公开选房活动。

& &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流程-上海公租房-(图1)



  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流程:上海公租房如何申请?



  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本地家庭欲申请当婚房



  与前15个工作日的单位集中申请受理时相比,昨日前往各受理点的个人申请者明显增多,不少职工(职工家庭)都是提前就已领好表格,昨日直接向受理窗口递交材料。



  昨日早上8点不到,家住杨浦的一对父子就来到杨浦区的一处公租房申请受理点等待开门。父亲说,申请公租房是为了儿子结婚,公租房全新且配套设施又比较完善,与外面租赁市场上的老房子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在长宁区公租房申请受理现场,昨日共有几十名个人申请者递交了申请材料。



  早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昨日的个人申请者中,有不少是家住老城区的老上海人,他们有的是一家三口住在不足45平方米的老公房里,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经适房的要求,而公租房比较稳定又是全新全配,将现有的比较小的老公房出租,用收来的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可以明显改善自己一家人的居住条件。



  不过,在不少区的公租房受理点,外来引进人才 仍然是申请公租房的主要群体。由于公租房没有户籍限制,很多没有上海户口但已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的职工一早赶来申请,& 租金价格差不多,但公租房比较稳定,而且这处房源是全新全配的,我们也不想搬来搬去。&在虹口区公租房受理点,一位申请者说。



  & 从前期咨询和首日申请情况来看,个人申请者还是以外地引进人才 为主,另外老上海人也占一定比例。&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长宁区公租房申请受理点工作人员表示,昨日已有几十名个人申请者来递交材料,他们大多早已领取了申请表格,其中以年轻人居多。



  或提前结束申请受理期



  据上述杨浦公租房运营机构负责人介绍,新江湾尚景园共有1100余套公租房分配给杨浦区。单位集中申请共领走了600多份申请表格,但由于作为单位申请主力的高校仍在放寒假,目前只回收了130余份。



  早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上海首批两处市筹公租房对个人集中申请受理将持续至2月22日,昨日开始向个人申请者开放受理,将采取& 先到先得&的原则,向递交材料并初审通过的申请者按顺序发放受理号,一旦发放的受理号超过房源总数,可能将提前结束申请受理期。



  根据本市房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新江湾尚景园面向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在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优先予以安排;华泾馨宁公寓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办理引进。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如实习期内考察不合格,可停止落户。



据介绍,全市采取指标数量的方式控制引进毕业生总量。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总量规模,结合全市重大规划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毕业生总体情况等,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与往年不同,《办法》明确,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引进。条件有三,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依据《办法》,本市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 双一流&高校。



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办法》强调,引进的毕业生实(见)习期内主动离职或实(见)习期内考察不合格,并经延长考察期仍不合格的,可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撤销其《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毕业生及其利害关系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不良信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信息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注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