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答:
不会。原有引进人才
的申办条件并没有改变只是户口落户的地方发生了变化(原来是落在人才类“集体户现在是落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凡是符合引进人才
申办上海户籍条件的可以凭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
上海市户口迁入条件的问题2: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后如果生育子女可否在社区公共户内报出生?
上海积分网孙老师答:
如果出生婴儿父母户口均在社区公共户的其户口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内报出生。如父母一方属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应当随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父母一方报出生。
上海市户口迁入条件的问题3:落户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上海积分网孙老师答:
进沪人员落户本市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按原有落户程序办理。
上海市户口迁入条件:社区公共户申请材料
在进行社区公共户迁移时需要带好以下材料
1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者《个人户口卡》(未发放的除外);
2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
3《承诺书》(派出所当场填写);
4迁移人上海市实际居住凭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
5名下无房产登记的证明(社区公共户之间迁移无需提供)。
小孩迁入上海户口要求:
1、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2、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3、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4、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