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重磅!终于来了!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正式出台了!
先看重点:
1、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4、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原文如下: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培学通员;(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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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培学通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培学通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申请及办理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