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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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租房也可以落户哇!
&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国发2014第51号文件) ,我国城市被划分为五种标准:
(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
(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
(3)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至100万;
(5)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那具体到江苏
有哪些城市是特大城市?
哪些是大城市?
......
&现代快报消息
根据江苏省公安厅
截至目前,
江苏省内城区常住人口
达500万以上的城市有两个,
分别是南京和苏州;
300万-500万的城市有三个
为徐州、无锡、常州,
其余的地级市城区常住人口
在300万以下。
另外,目前南京和苏州两个城市
实行的是积分落户政策,
其他城市则按照城市分类
全面放开落户政策。
截止目前,江苏除南京、苏州外的11个城市
已基本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南京、苏州的积分入户
“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规定,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南京、苏州作为特大城市,目前已经实行了积分落户政策,而且相关政策在不断完善。
&南京:自3月起,南京施行新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在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非南京户籍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申请积分落户的,适用本办法。”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
&苏州:自1月起,苏州就已经施行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为规范流动人口积分户籍准入(以下简称“积分入户”)管理工作,还制定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户籍准入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时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在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
&从南京、苏州两地政策来看,社保缴纳年限、居住年限已是目前积分落户政策的基础指标。
”
租房常住人口落户部分城市已实行
“
根据南京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落户地点: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
不具备前二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申请人是租房住,但其申请落户的各项指标分值加起来达到了落户条件,也可以落户。
&在常州、扬州等城市,对于落户者,有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租房等方面的规定,但具体规定不一。
如无锡规定:凡在无锡市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无锡市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条件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而常州规定:在当地租赁并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落户。
”温馨提示:
目前苏州的落户政策
除了常规新生儿、投靠等入户方式
主要还是以三种方式为主
除了落户政策
此次发布的
《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也鼓励各地扩大
持居住证所享受福利
《任务》中提出,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
&
&具体项目包括:
&•
教育方面,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
医疗方面,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
&•
社保方面,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各地区要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
住房方面,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
&这&意味着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福利将大大向城市常住人口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