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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宜昌落户条件解读:迁入宜昌户口的条件政策新消息

居住证积分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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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6号,下称《意见》)的文件中称,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保”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在经常居住地(购房、租房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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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9月26日,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官方发布消息称,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这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6号,下称《意见》)的文件中称,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保”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在经常居住地(购房、租房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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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购房(含二手房)落户当场办结;大中专以上学历且不满45周岁的毕业生落户当场办结;在宜昌注册法人营业执照或缴税半年以上的企业法人,购买养老保险半年以上企业员工落户当场办结;市、县(区)两级优秀农民工、劳动模范、引进人才 落户当场办结;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不设年龄限制。

  另一方面,《意见》还提出,要优化简化落户程序:推行“市内通”迁移,凡市内迁移,一律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的直接在宜昌市人口系统“网上迁移”,不再核发准迁证、迁移证。市外迁入,仍然实行准迁证制度。


  宜昌市还鼓励人才落户:支持创业就业群体落户、解决住房问题支持落户。

  《意见》表示,对毕业5年以内首次在宜就业创业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一季度一发放,最多发放36个月。而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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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在解决住房问题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将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落实配租政府投资公租房的租金减免政策。

  其中,人才聚集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或公租房,其中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参照保障性住房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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