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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籍政策,不断强化各个城市 社保进入改革关键期

居住证积分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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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公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办〔〕12号),即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近2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

根据公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办〔〕12号),即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深圳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意见提出完善购房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意见强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全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推动全市诚信信息联网,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 日光盘&、& 捂盘惜售&、& 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同时,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此外,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供给侧加快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若干意见》从即日起发布实施,其中涉及到了三项楼市调控政策,包括:



  1、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2年变5年;



  2、二套房首付50%(普通),首付70%(非普通);



  3、严禁首付贷、过桥贷。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 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 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本市& 两大体系&、& 三个为主&和& 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以市民为主,更加注重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引进人才 的居住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更加注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体系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多策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金融服务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本市将建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协同推进落实、各区县政府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协调、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规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 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若干意见》提出从今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开展新一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加快旧区改造和& 城中村&改造,着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面。深化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完善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养老保险制度领域的改革,下一步主要聚焦于七个方面:推行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推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多方面筹措养老保险基金、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认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是& 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其中有两个重点,其一是统筹安排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此外,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在提高上应该有所倾斜。



  此外,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方面更应发力。& 我以为重点是在三支柱当中,要加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这条短腿,加粗个人养老保障资产的这条细腿,这样才能改变过度依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平衡格局。&胡晓义表示,无论是基本养老保险,还是第二、第三支柱,基金的投资运营及保值增值都势在必行,而且要加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也认为,总体来说,我国养老金融业务总体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居民养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种单一,养老资产管理的理念和机制比较滞后,养老金融业的服务模式比较粗放,养老金融市场很不发达,与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建议鼓励发展专业的养老金融体系,从国际经验看,专业化、规模化是重要发展的方向。同时,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根据不同收入层次和年龄阶段,推动发展商业性养老保险、信托、投资类产品,给予适当税收优惠。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达到培养、提升居民自我养老意识。



  均衡 城乡医保制度力争实现整合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逐步改革并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村合作医疗为主,城乡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截至底,三项基本医保制度覆盖人数超过了13亿人,我国已经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



  但随着城镇化和人员的流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两项制度的分割带来了一些问题,造成了制度和待遇上的不均衡。,国务院提出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之间、不同城区之间分布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大多分布在大城市、发展快的东部城市及沿海地区。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城市及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且新农合筹资水平低,保障水平低。此外,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采用属地化管理,各地区间存在政策差异:如个人保障范围、福利条款、缴纳比例等。不同地区人群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不统一,差距大,彼此间不能相互衔接,使异地就医、结算等成为难题。建议加强医疗保险管理顶层设计,探索各保障制度间衔接的有效途径,缩小保障水平的差距,实现各保障制度间兼容与转换,实现医疗保障的集约化管理。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根据人社部要求,各地应在6月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争取在年内能够基本完成两项制度的整合。目前已经有天津、山东、广东、浙江等九个省份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整合。从整合的情况来看,广大城乡居民有公平感,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制度整合实现后,医保基金管理也应得到进一步改善。史大卓建议,建立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医保定点药店代表、医保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使医保费用使用公开透明。



  展望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值得期待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也值得期待。游钧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现在我国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达到了4000万,并且呈增长趋势。人口老龄化带来失能人员的增加,必然给家庭、个人、社会都带来巨大的风险。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占人口总数的15.5%,2.1亿的人里有将近4000万人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数量将会进一步增多,再加上由于疾病、意外带来的护理需求,失能、半失能人群对长期护理需求很高。而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仅对患有疾病的患者支付医疗费用,并不包括老年人所需要的护理费用,无法减轻家庭社会的负担。



  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始于本世纪初,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但仍面临较大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皓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广和普及还需要时间,虽然行业在积极开展产品创新,但仍存在同质化程度高、保障内容简单等问题。另外,鼓励政策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缺乏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制度体系和税收支持政策。



  对此,游钧近日表示,人社部已经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成立了专门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小组,山东青岛、上海、吉林长春等地都已开展了相关试点。人社部将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国家试点探索,适时出台政策。



  戴皓建议,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民参保计划,使其成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基本保险之外的第六个社保险种。& 在目前的情况下,在五大基本保险之外增加长期护理保险,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社保费用无疑都将进一步增加。为了在不增加、少增加各方负担的前提下,给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可以利用当前各地降低保险费率的机会,适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设立。&



  他建议,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共同出资的& 三源合一&的筹资机制,其中,保险缴费应该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建议参照国外经验,其占比为60%,可由雇主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承担。个人负担比例不宜过高,建议其占比在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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