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的情况不符合目前上海老人投奔子女的落户政策。
根据去年市府颁布的最新的老人投奔子女落户政策有以下两条:
关于老人投奔
(一) 经发动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底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纪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请求回沪投奔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吸收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 底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纪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纪),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请求返沪投奔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你对照看看。如有不明确,你可百度Hi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