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统一上报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干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上交所在单位,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干办理证明;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结婚证复印件;(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二、外省籍人员在具备上述申请条件之后,上海户口,还需供给户籍地住房的相干证明材料; (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八)其他相干材料,就需要向相干部门提出申请。
上海公租房申请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所在单位根据申请家庭数量统一到单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