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居住证怎么续签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二、上海市居住证的续办流程
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三、上海市居住证的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办理费用为25元
四、上海市居住证的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以上就是上海居住证怎么续签及流程的具体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得知,上海市居住证续办手续主要是个人身份证明、房屋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而申办流程除了到社区申请外,还需要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核定,每次续签有效期均是一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市居住证的相关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在线律师为你解答疑惑。1、不需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
2、办理居住证需满足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3、取消临时居住证取消。
关键点二
新政对已办理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的影响:
1、已办理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新规定办理;
2、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不再续办,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内去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免费换领上海市居住证,不需要办理居住登记。
注意:关于临时居住证换居住证,有的办事处是有效期内可以换领,有的办事处要到期前30天以内才可以申请!详情请咨询具体的办事处!
关键点三
居住证办理有哪些要求:
A.居住证新办需满足条件: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B.居住证新办需要哪些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C.居住证新办流程:
1.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2.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
3.对材料不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4.对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5.《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申请人凭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
注意:公安部门会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关键点四
居住证办理的相关问题
1.到哪里办理居住登记?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
a.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b.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c.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另: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居住登记办理流程: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工作人员查验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合法居住证明,核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人像、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住址等信息;
(3)工作人员根据《居住登记信息表》内容,全面准确录入个人登记信息;
(4)当场采集申报人的人像信息(拍照),上传系统保存;
(5)打印《居住登记凭证》交申报人。
4.办理居住登记需要费用吗?
办理居住证是免费的!
关于起施行的居住证新政,据了解,此次修订并未对积分指标体系、申请积分流程等内容进行调整,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没有变化。
《管理办法》明确了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及便利。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证人在本市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并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享受办理出入境证件、补领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等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