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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基层做信访|小吕落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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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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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叫李萍,2014年6月到嘉善县信访局办信科工作。三年多来,我已办理各类群众来信500多件,其中有一封来信让我记忆深刻。那是我踏上信访岗位的第三天,一大早就收到了一封县长签批的群众来信。来信人叫吕某,...

我叫李萍,2014年6月到嘉善县信访局办信科工作。三年多来,我已办理各类群众来信500多件,其中有一封来信让我记忆深刻。那是我踏上信访岗位的第三天,一大早就收到了一封县长签批的群众来信。来信人叫吕某,住在嘉善县西塘镇某村,自述10多年前抱养了一名女婴,如今孩子已经17岁即将成年,但因为没有办理户口,对孩子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希望政府帮忙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


按照办理要求将相关情况录入系统后,考虑到这个信访件情况复杂,我又及时向局领导作了汇报。一整天,我的脑海里一直不停地想象着那些画面:孩子买不了车票,求学之路受到影响……甚至将来无法拥有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之前,吕某已先后向民政局、公安局等走访反映,但一直没有解决。我们清楚,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且存在政策壁垒的事项,仅靠信访部门单打独斗难有作为,必须发挥县领导的牵头协调作用,才能凝聚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很快,我们提请县人大副主任丁炳龙领衔包案,定下了一个“三步走”的方案:第一步,去吕某家中实地了解情况;第二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会商;第三步上海引进人才直接落户undefined,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可行性方案。


当天下午,我们联系了村干部一起到吕某家中走访,吕某母亲徐大妈回忆了当年的情况。因为儿子婚后一直未生育,1996年年底,徐大妈经人介绍,从外地抱养了一个刚满月的女婴,当时全家都很高兴。没想到几年后,儿子儿媳因为感情不合离婚了,孩子一直跟随徐大妈和养父吕某一起生活,但俩人谁也没把落户的事放在心上。


接下来几天,丁主任又组织我们会商讨论,相关部门分析了解决小吕“黑户”问题的难点。公安部门认为,抱养时没有报警,缺乏有力的证据,无法出具捡拾证明。民政部门认为,小吕和养父的情况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办理收养手续。村干部也表示,2000年和2010年两次人口普查时,工作人员都上门通知了,但小吕却没有申报户口。



本着依法undefined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理念,各部门从分析现有落户政策出发,打破相互间的壁垒,最终形成了“确认法+排除法”的处理办法。“确认法”就是抚养人书面提供抚养过程情况说明,并由社区及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对抚养情况进行证明;由公证部门对事实抚养进行公证。“排除法”就是由公安部门采集被抚养人DNA样本,并与全国拐卖儿童数据库进行对比排除;由计生部门通过亲子鉴定排除计划外生育嫌疑。

这一系列流程完成后,吕某拿着相关材料向西塘派出所提出了落户申请。2014年12月,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终于有了小吕的户籍信息。小吕拿着崭新的身份证,兴奋地说:我终于可以走出这个小镇,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了!


这样匆匆赶回家的夜晚,我已经不记得是第几个了,偶尔也会感觉身心俱疲,但每每想起小吕阳光灿烂的笑容以及她那句发自肺腑的“谢谢”,让我在这微凉的夜色中温暖如初、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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