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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招生入学细则

人才引进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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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1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

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1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号)等文件精神,就金山区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回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和"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教育资源和学生人数分布实际,科学规划落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实施范围



  本区各街镇、工业区。



  三、适用对象



  2月28日之前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并持有《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实施细则



  本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为准)办理登记入学,具体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 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2. 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3. 居住地为租赁房;



  4. 其他情况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五、有关说明



  1.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2. 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片区内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相关信息



  1. 金山教育网:https://www.jsedu.sh.cn/;



  2. 招生咨询;



  教育局小教科:57932039;教育局中教科:57931825;



  3. 监督电话:57932530。

& & & & & &上海金山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招生入学细则(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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