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幼升小、小升初政策昨日正式出台,之前吹风出来的消息都得到了印证,大缸君再次带您做一个整体梳理。
幼升小
据海淀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海淀区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乔键介绍,在幼升小方面,今年海淀政策有以下三大变化:
第一点变化是实施了& 六年一学位&政策,即自起,海淀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通过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入学秩序。
注:
此项规定不设倒追机制,不会与以前的入学记录进行比对。也就是说,从起开始登记,与比对,与前两年比对……以此类推。
第二点变化是进一步完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及审核流程。
在审核流程上,海淀区 增加了线上初审,由公安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的在京暂住证、社保证明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上网查询。
进一步完善审核内容和审核细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小学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 五证&,即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其中,& 在京暂住证&补充审核条件& 凡暂住证从外区迁入我区的,迁入日期须在3月1日(不含)之前&。
对& 社保&的审核标准也进一步规范,包括申请人须在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3月至5月之间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3月至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补缴现象的不予通过。
注:
申请人子女获得海淀区入学就读资格后,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该申请人子女未来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第三点变化是在完善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按照市教委要求,对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子女,对持有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对海淀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人员子女小学入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小升初
海淀区的初中入学政策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基本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初中入学方式包括 第一次派位、特长生招生、寄宿学校招生、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民办学校招生和第二次派位等途径。
海淀区进一步规范了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并继续 压缩特长生比例,全区招收特长生比例控制在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以内,单个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校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以下问答有你关于非京籍想要了解的一切!!!
一、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目的是什么?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一是预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数量和分布,做好入学服务。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入学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何获取今年的入学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使用公众服务门户:yjrx.bjedu.cn(5月9日启动后方可登录),门户网站上公布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就读小学应该在什么时间段网上注册?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应该在5月9日-5月17日进行网上注册, 填写详细信息,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小学申请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在海淀区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且从未就读过小学。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向街镇递交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在5月18日9:00 — 5月27日17:00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材料(法定公休日除外)。
六、暂住证有哪些要求?
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的暂住证应为海淀区公安机关制发。暂住证& 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应在3月1日(不含)之前,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凡暂住证从外区迁入我区的,迁入日期须在3月1日(不含)之前。
暂住证地址应与&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暂住证信息应为机打,修改无效。
七、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应提交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自起,我区对适龄儿童入学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就近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应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房屋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交安全责任书。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提交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租住农民个人房且无房产证的,须提交以下三种证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证明;②建房屋审批证明;③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都须经镇政府审核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3)租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4)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效。
(5)自起,我区对适龄儿童入学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自该套住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协调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八、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人或其配偶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于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在蔬菜、服装、海鲜等合法市场经营的,应提交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在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在本市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提交3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于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在本市注册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交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备案、变更日期在3月1日(不含)之前并加盖公章],并于3月1日(不含)之前办理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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