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专业人士解答!本人去年12月6日成功办理人才居住证,于13年12月6日到期,目前过期15天。但由于上海市今年居住证改革,7月1日后要求办理新证,有效期内仍有效,过期需续办。有几个问题求大神回答。
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社保证明(加盖公司章),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居住证明(租房子,已在社区开过居住证明),拿着上述材料去社区服务受理中心办居住证,正常情况下,30天内能拿到证。问题来了,拿到证之后,我的积分已经相当于过期了15+30=45天(实际肯定要大于45天,因为我此时此刻尚未提交材料办理居住证)。然后我找公司人力去申请积分又要至少30个工作日,这样我的居住证积分至少已过期75-80天,那这种情况下,我去年积累的这一年居住证有效期会被注销而作废吗?
PS:我是打算想累积满7年,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