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
符合条件:
1.持有北京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今年的积分落户申请已经结束。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对应的最低分值为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共6019人(原申请有124657名)
的申报工作,预计会在5月份来。
8个经办步骤
1、系统注册
在京用人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并进入系统获取“单位注册码”。
符合积分落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单位注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服务专栏,点击“个人登录”完成注册。
2、关联单位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选择点击“积分落户业务”,进入系统后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关联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为本单位员工后,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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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分填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所设项目如实填写积分指标信息,并保存提交。
4、确认提交
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提交。
5、数据核查
本市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申请人填写的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审核。
6、查看初核结果
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比对结果。
7、复查及现场审核
申请人可对部分指标项提出复查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部分指标项需要现场审核的,也应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复查及现场审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时进行。
8、发布及公示
积分复查和现场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及年度落户分值。
取得年度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将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调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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