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及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 笔试委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1、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 房地人才网&进行查询。
&&& 2、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5的,设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审查后在& 房地人才网&公示,时间为7天。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 (六)面试
&&& 面试委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组织,分为结构化面试、专业问答等环节,采取现场答辩(提问式)、考官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标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七)体检
&&&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单位指定的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 (八)考察
&&& 考察由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 (九)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 根据笔试、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 & 21世纪人才网&、& 房地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上海市教委下属学生事务中心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拟招录8+1(八名研究生、一名本科生)共计9名工作人员,承担各类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与研究工作。故事由此展开……
1、2011年3月26日下午,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期举行;
2、2011年5月8日上午,一群自以为已经进入面试的考生来到延安西路900号,结果又被要求进行一场笔试(不是本人少见多怪,招聘简章中没有提及还有一场笔试啊!更奇怪的是监考人员说该场考试与录用与否无关,既然无关那考个什么劲呢?);
3、2011年6月6日,有关领导不顾端午佳节忘我地加班加点开展面试,包括本人在内的一群考生感动之余也只能忘我地积极参加面试;
4、……期间多次电话询问考试结果,被告知结果出来会通知的……
5、2011年6月21日,终于收到久违的短信:各位考生,你们好!《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已经在www.firstjob.com.cn 网上公示。上网查询,结果如图1,相关内容如下: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两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外调等程序,拟录用魏圣君等3名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魏圣君,男,硕士,198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0年7月至今,工作于长宁人才服务中心。笔试成绩136.5,面试成绩91.1。
2、汪璐瑶,女,硕士,198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2010年7月至今,工作于长宁人才服务中心。笔试成绩131.5,面试成绩87.3。
3、齐美胜,男,硕士,198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2010年7月至今,工作于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笔试成绩129.0,面试成绩87.0。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6月2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4822176;联系人:卢琼。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6、2011年6月21日至今,致电64822176想查询自己的面试成绩,联系人卢琼一直无法联系,电话被转接到传真上(估计对方没想到还真有人在公示期要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室反映点什么)。联系其人事科,被告知全部面试成绩将择日在网上公布。
7、针对此次招聘,落榜考生中陆续有人通过电子邮件提出质疑,包括招聘程序、招聘人数变化、拟招聘人员身份等(此处必须指出学生事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误,你的群发邮件使得众多考生相互都有了联系方式,也就有了互通情况的可能,望改进工作方法,你懂的),并有考生向教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几天之后,公示有了变化,如图2。
8、……
考试失利,跳槽未遂原本没什么,但想想整个过程,看看这样的结果,尤其是由此引发的一些联想,心里总觉得像是吃了苍蝇一样的难受,不吐不快。
质疑一:年龄和工龄问题。
在& 2011年第1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见问题回答&之 & 常见问题&中有如下问答:
5问:如何理解& 年龄下限&和& 年龄上限&?
答:这个条件是指自此次考试开始报名之日起往前推算的考生年龄范围。如& 年龄下限18岁&和& 年龄上限45岁&则指1993年2月24日至1966年2月2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
26问:& 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报考者累计的工作经历时间。招聘简章中有关工作年限要求,指报考人员必需具备的最低工作年限,如& 一年&,其工作年限为一年及以上,以此类推。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
规则是他们定的,合理不合理明眼人看了都明白,年龄以报名日计算,工作年限却可以预支到2011年6月30日,这一预支方式使得那三名均为2010年毕业的小朋友居然在报名时就名正言顺的有一年工龄了,而此岗位招考恰恰有一年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什么是工龄?那是得一天一天工作熬出来的啊!要是工龄可以这么预支,我倒是愿意预支到退休直接拿退休金得了!
质疑二:面试成绩有限公开问题。
招聘简章中清楚明白的写着&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4:6&,三名小朋友的两项成绩在第一次公示中公布了(当然,在第二次中删掉了,但别以为痕迹就抹掉了,截图是有照有真相的!),而其他人的面试成绩至今未公布。如此公示有什么意义呢?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面试成绩!仅以可比的笔试成绩看,笔试合格线是127.5分,三位小朋友分数并不高,汪璐瑶、齐美胜的成绩在面试的24人中肯定排不进前十!
此外,大家都是工作一年的硕士,且有能力考进127.5分以上的分数,说明个人综合素质不低。要说其服务高校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我想对于已经硕士毕业且工作一年的人均不在话下。面试的三个问题相当简单,就内容而言我相信有所准备的考生是难分伯仲的,即便语言表达能力参差不齐,分数也不至相差太远,尤其是那么多笔试优秀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都骤减就更不符合正常概率了!
提醒学生事务中心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要跟我们说& 不好意思,你们的面试还没统计&或者& 遗失了&啊,千万别说,否则就太弱智了!你们的挖坑工作虽然费尽心机但实在漏洞百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实有待提高!但首先要提高工作效率,马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所有科目成绩,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日前贵州省长就公务员招考中的拖沓问题向社会公开道歉,难道你们就这么牛?!
质疑三:招聘人数变化问题。
众所周知,笔试是由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成绩出来后由高往低排列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交给用人单位,即此次招聘8名研究生的考试中谁入围前24名是学生事务中心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招考公告中告知考生拟招录8名研究生,实际只招聘了3人。乍一看似乎是另外21人面试成绩太差(反正一不公布面试合格线,二不公布面试成绩,说你差你就差了,怎么滴?哼!),入不得用人单位法眼,用人单位宁缺毋滥只招了三人;但细一想是不是也有这些可能呢:
一、拟招录萝卜8个,实际过线只有3个,其他5个坑得留着,越明年,政通人和……;
二、拟招录萝卜3个,为保证其过线,采取招录8人的方式来降低资格线,使其顺利通过。
以上仅举极端情况为例,其他组合大家自己分析吧。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们要招8人,其他5人(姑且称他们为综合成绩第4—8名)为什么又不录取了你们总得给个说法吧,是身体不好,考察不合格(顺便问一句,这5人参加这些程序了吗),还是长相太难看对不起你们了?你们得说啊,不说我们怎么知道呢?如果你们原本只想招这3个,那对不起,我们给您添乱了,我们浪费时间、精力都是我们不知趣咎由自取的,不敢奢望你们给精神损害赔偿,但我们交的考试费还是要还给我们的,因为你们这就是赤裸裸的欺骗!须知人在做,天在看,你们应当懂的!
质疑四:有关程序问题。
1、公示电话(021—64822176)长期无人接听。该电话曾是面试期间联络电话,当时致电没觉得有什么异样;但一到了公示期,这个电话就没人接听了,来电直接被转到传真上,一没有留言功能,二没有自动接收传真功能,真不知道& 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室反映&该如何操作。掩耳盗铃到这个地步真要& 赞&一个!
2、面试之后除上述三人外程序停滞。面试之后没有发送任何形式的成绩通知,& 综合成绩第4—8名&者估计也未参加过体检、考察(落榜者通过邮件联络至今没有一个说自己接到过类似通知),我这个门外汉斗胆给各位领导补补业务知识,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该是这么操作的:《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年)45号
第十条 公开招聘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或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考察;
(七)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拜托!你们至少让我们感受一下程序正义好不好?
3、儿戏一般的公示。2011年6月21日在www.firstjob.com.cn上看到的公示为图1,几天之后同一网站上公示有了变化,如图2,今天偶然在www.21cnhr.gov.vn 上看到的公示为图3。且不说图1和图2中招聘依据的变化,单就三次公示中不同的公示期就叫人无所适从,叹为观止了。赏鉴瞒天过海手法如斯,幸甚至哉!
质疑五:有关公示3人的身份问题。
看客们看完这么长的帖子估计有点累了,不妨小小地活动一下,在google的搜索栏里打入& *** 学生事务中心&(***即上述三人姓名),再点一下& 搜索&,哇塞!原来状元、榜眼都是彻彻底底的& 自己人&!探花齐美胜看来还是有些学识的,论文都可以做公务员模考的材料了,必须佩服一个!不过谁叫你不是& 自己人&呢,能录取你就不错了,屈居探花知足吧。
关于这个问题,我虽出离愤怒,却实在无话可说。
想必大家还记得考场黑板上写的& 公平、公正、公开&,如此& 公平&的招考条件,& 公正&的第一场笔试、第二场笔试、不辞辛劳地在端午节当天加班面试,结果居然是如此& 公开&的儿戏!!!仅以此文抛砖引玉,请有类似经历者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