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郑东岩)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在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全面放开县域内落户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进一步放宽德州市市区(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落户政策。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且有稳定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突破购房落户政策。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原则,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但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合法建筑且合法取得该房屋使用权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 创新人口管理方面,深化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分类完善社保、房产、信用、税务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意见》还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等方面事项作出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