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海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2、申请人登录上海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若申请人的模拟积分分值满120分,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1、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2、申请人登录上海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若申请人的模拟积分分值满120分,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注册审核;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7、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若申请人的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单位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和身份证件或持证人持身份证件到规定的地点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三、哪些人可以优先申办上海户口
1、申请人在上海市有重大贡献或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2、申请人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持居住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申请人是科技创新型人才,可缩短居住证的年限要求。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7、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若申请人的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单位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和身份证件或持证人持身份证件到规定的地点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三、哪些人可以优先申办上海户口
1、申请人在上海市有重大贡献或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2、申请人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持居住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申请人是科技创新型人才,可缩短居住证的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