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15号)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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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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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年小学五年级在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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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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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为本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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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5年制小学 |
6年制小学 |
1 |
学生户口簿 |
学生户口簿 |
2 |
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证明) |
转学信息表(注明:全国学籍号) |
3 |
小学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国学籍号) |
成绩报告单(盖学校公章) |
4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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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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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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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未注明的,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年制小学4-6项材料,家长直接交至接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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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为本市非黄浦户口,居住在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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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5年制小学 |
6年制小学 |
1 |
学生户口簿 |
学生户口簿 |
2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
3 |
小学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或小学毕业证明) |
转学信息表(注明:全国学籍号) |
4 |
小学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国学籍号) |
成绩报告单(盖学校公章) |
5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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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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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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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未注明的,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年制小学5-7项材料,家长直接交至接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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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外省市户口,居住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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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5年制小学 |
6年制小学 |
1 |
【1】学生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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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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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在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
||
说明: 证件在黄浦区所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至年6月30日有效。 学生和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等证件凭证的居住地址必须一致,居住地址在黄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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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 |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 |
3 |
父母的身份证 |
父母的身份证 |
4 |
亲子关系证明 |
亲子关系证明 |
5 |
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证明) |
转学申请表(注明:全国学籍号) |
6 |
小学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国学籍号) |
成绩报告单(盖学校公章)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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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8 |
& |
预防接种卡 |
9 |
& |
健康卡 |
以上材料未注明的,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认定抚养关系的证明或文件。6年制小学7-9项材料,家长直接交至接收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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