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办小学现场确认时间、流程、所需材料及录取方法
&
5月16日—5月17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各表格),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
5月30日为公办小学的第二批验证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及网上未报名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各表格),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
(一)本区户籍对口适龄儿童
&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6日—5月17日,8:30—11:30,13:30—16:00;
&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30日,8:30—11:30,13:30—16:00;
&
表3:本区户籍对口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原件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房产证、房卡 |
户籍地入学地址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
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安排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等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
(二)申请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7日,8:30-11:30,13:30-16:00;
&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30日,8:30-11:30,13:30-16:00。
&
表4:申请本区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关材料要求
&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原件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
儿童本人(受理截止日为4月23日)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房产证、房卡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居住地入学地址 |
原件及复印件 |
5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
③其他情况。
&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
(三)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
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7日,8:30-11:30,13:30-16:00;
&
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30日,8:30-11:3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