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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一起来看看吧

在沪上学
  • 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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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5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

三方协议
又叫就业协议书。学校发给大四学生,每人只有一份。学生找到工作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学生、学校、用人单位各一份。一但发生矛盾,学校便于介入协调。
学校统计就业率的重要依据。
与用人单位签正式合同后,三方协议自动失效。
接收函
接收函是人事局下发的,上面盖有人事局和人才市场的章
接收函所适用的对像是应届生身份的同学。
是人才市场用来接收应届学生档案的凭证,根据三方协议书开具。
学校在学生毕业前会根据接收函和三方协议来给学生开报到证,派遣学生的档案。
报到证
报到证发下来后,及时到相应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国有单位的到国有单位,人才市场的到人才市场。
报到证是应届生毕业的时候才会有的,大专以上学历才有。
报到证是毕业前学校根据学生档案派遣的意愿发给学生的,学校会根据报到证开出的情况。
调派档案:报到证评干部身份的时候需要用到,如不见,即不可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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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协议书
在学校登记暂缓的同学最终才会发放暂缓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保管,一份上交。
暂缓就一个目的是为了保留应届生身份,用于毕业后还可以以应届生身份考公务员、研究生或教师招聘。对于已经就业的同学,建议不要申请暂缓就业。因为申请暂缓就业是应届生身份,实质还没有办理就业手续(报到证还没有开出),转干部身份和计算工龄等都会相应推迟。
档案
国家规定,档案是不能自带的,也不能拆开的,必须挂靠在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例如:人才市场、事业单位、国企、公务员等机构,才能享受人事服务。
档案袋必须密封保存,密封处加盖接收单位公章,拆开就失效。
档案从小伴着我们一起长大,内容:履历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等。
档案挂靠的好处
办理挂靠后,你可以放心到市内外一切非国有单位或无人事主管部门的单位工作,而你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同时候得到保障;应届大学生档案挂靠后,可以享受以下服务:
1、办理落户深圳手续;
2、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
3、连续计算工龄(关系到工资级别及以后的退休工资级别);
4、办理晋升档案工资、转正定级(即按规定转成干部身份);
5、出具证明材料(即出具与个人档案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届生入深户基本条件
应届毕业生入户新政,新政规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落户深圳。
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注:应届毕业生定义为从毕业当天算起2年内(广东省1年内)上海市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已公布,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8:00。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上海公务员提前复习教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上海市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政策问答
1、问:上海市启动选调生工作有何背景?
答: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工作立足于上海改革发展需要,着眼于建立优秀干部人才“蓄水池”,通过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调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两年基层培养锻炼后,充实到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职位,为上海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问:本次集中选调的范围有哪些?
答: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海选调生工作进行了扩容增量,选调高校范围也相应增加。,将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5所“双一流”高校(不限学科专业)、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和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不限学科专业)集中选调100名左右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具体选调高校范围为详见公告附件。
3、问:本次集中选调职位有哪些要求?
答:本次集中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机关和部分区级机关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报考。
4、问:应届毕业生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参加本次集中选调?
答:选调对象为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双一流”高校(不限学科专业)和“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需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校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5年7月1日 lt;含 gt;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7月1日 lt;含 gt;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 lt;含 gt;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报考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关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5、问:本次选调包括哪些程序步骤?
答:本次选调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职位意向征求、考察、公示等程序步骤。
其中,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推荐。报名结束后,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进行统一择优审核。通过复审的应届毕业生获得笔试资格。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6、问:考生如何进行网上选调生报名?
答: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报名截止时间(11月6日1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s://gwybm.shacs.gov.cn/jzxdswsbm/)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填写《上海市度选调生考试报名信息表》,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7、问:报名后统一择优审核如何进行?
答:报名截止后,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在各高校审核推荐的名单中,按照综合管理、政法、财经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和卫生健康管理六大类进行分类别择优审核。
在具体审核方式上,依据选调生需具备基本条件,结合其在校学业表现、学术研究、实践工作经历、机关工作适应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赋分。按照各类别计划选调人数的1:5比例确定笔试审核通过人选。
通过资格复核的应届毕业生于11月12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
8、问:考生参加选调生笔试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于12月4日10:00 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本人必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选调笔试。
9、问:本次选调生笔试内容有哪些?
答: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10、问:选调生面试名单如何确定?
答: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选调人数,以1:3比例确定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
各类别方向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可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计划于1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11、问:选调生面试如何组织进行?
答:选调生面试计划于1月4日至1月8日期间在上海举行。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计划于1月2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12、问:选调生体检如何进行?
答:选调生体检工作在选调生面试结束后进行。参加选调生面试的考生在上海统一进行体检。
13、问:被考察人选如何确定?
答:按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
14、问:如何填报职位意向?
答: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可在考察名单确定后,登陆报名网站,根据各类别方向选报市级机关或区级机关具体职位意向。
15、问:被考察人选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被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上海市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交由院系党组织填写在校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16、问:哪些环节可以递补人员?
答:只有拟考察人选放弃选调的,才可依类别方向依序进行相应人选递补。
17、问:选调生报到时间有何规定?
答:选调生应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按期报到并参加初任培训。其中,本科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12月31日。逾期仍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将取消选调生录用资格。
18、问:选调生录用后,如何进行基层培养锻炼?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选调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基层培养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基层培养锻炼期内,将不分配到招录机关具体部门,统一组织赴基层锻炼,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9、问:选调生的待遇如何?
答:选调生直接录用为上海市公务员,享受上海市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对非上海生源选调生统一办理上海市户籍,在两年基层培养锻炼期间,提供租房服务方面的便利。
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定级。其中,本科毕业生定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二级主任科员。
20、问:选调生录用后如何管理?
答:选调生培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进行跟踪培养管理。
上海市委组织部可根据上海重点工作任务及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行组织调配或安排岗位交流转任,加大选调生统筹使用力度。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选调生管理: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2)本人不愿在基层工作和群众反映较差的;
(3)公务员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自动离职、辞职的;
(5)其他原因不宜作为选调生继续培养的。
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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