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上海,能在上海领养老金吗?告诉大家,非沪籍人员也可以在上海领取养老金,仅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赶快看看你是否符合在上海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户籍不在上海,能在上海领养老金吗?权威答案公布)
一、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上海市政府1998年第59号令规定,在职人员(特殊工种除外)领取养老保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 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3. 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当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
注意: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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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结合以上两项规定可知,跨省市就业人员如果要在上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4.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地方是上海。注: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且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本市现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