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鉴定查询范围: 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各高等教育(含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及军队院校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一、办理鉴定申请: 个人办理须填写《学历学位鉴定申请表(个人)》,交验申请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办理须填写《学历学位鉴定申请表(机构)》,出具单位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提供需鉴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送验学历证书的清单(含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本中心邮寄鉴定结论的,须一并填写快递单。(请提供黑白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1:1比例复印,字迹清晰,A4纸)
二、受理注意事项及备注:
1、注意事项
1、属成人本科、自考本科、开放式教育的网络(远程)教育、成人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的必须同时交验专科毕业证书的需同时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如专科毕业证验证过,须提供专科验证报告原件以及复印件);
2、属直接高中起点非普通本科的证书须提供学籍档案;中专起点非普通本科的证书须提供学校所在地自考委员会学历认定书(电话另行通知);
3、属于91年之前的学历证书验证须同时提供新生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和学校毕业证明;
4、军校普通高考入学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参军后报考军校的需要提供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函授学习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学校证明、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
5、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证书、证件管理规定,下列两种情况毕业证书不予受理:
1)证书损毁或有涂改痕迹的;
2)证书上所列姓名或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所列不符的
三、学历鉴定时限:
1.一般情况下,鉴定工作在正式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加急学历鉴定为申请正式受理后4-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如超出3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鉴定,将按申请人选择延期或撤消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评估鉴定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鉴定,鉴定中心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5.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鉴定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6.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学位鉴定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鉴定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鉴定,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四、领取鉴定结论: 委托人可上网查询鉴定办理情况。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缴费发票及回执单到本中心领取证书鉴定结论。单位领取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缴费发票及回执单。
五、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公室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4.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669号14楼 公交路线: 地铁1号线、4号线 。
微信:177188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