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答:
有要求的,至少社保前四年1倍,后三年1.3倍
上海居转户的问题2:在临港注册公司,给自己缴税可以落户上海吗?
居住证积分孙老师答:
临港上海居转户激励政策对公司以及工作年限有要求。
2023年上海居转户政策:中级职称
一、居转户基本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7 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 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 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 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以中级职称作为申请居转户依据的条件中,一定需要注意的是,所聘或取得中级职称专业都必须和岗位、工种相对应,一旦专业和岗位不匹配,中级职称将不能够作为申请上海居转户条件。
激励条件
一、激励项基本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 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 5 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 可以缩短至 5 年;
(三)最近连续 3 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 2 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 3 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 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 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 3 个纳税 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 3 年聘用本市 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 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2023年上海居转户政策:科创人才
一、科创人才基本条件
一、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 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二、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 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 7 年缩短为3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覆盖创业 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等。
三、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四、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 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 限可以由 7 年缩短为 3 年。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 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 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下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 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 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下同)等。
五、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 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 3 年的证明等。
六、最近 4 年内累计 36 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 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 7 年缩短为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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