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一个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城市,所以也会有很多外地人员想要落户上海。那么,想要拥有上海户口,就必须要拥有一些条件。当然,上海有一些户口的新政策,以下详细介绍一下。
虽然拥有上海户口很难,但是这五类人才符合条件就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毕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这一类的人才是可以随迁配偶和小孩的。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虽然以上五类人才是可以直接落户上海的,但是也得满足两个落户上海的基本条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至少要5年。
上海市户籍新政,符合条件的在沪工作的外地人员可以通过申请获得上海户籍。那么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有5点,这5点是必须要满足的。
第一,持《上海市居住证》要满7年;
第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第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第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而且专业及工种要对应;
第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符合这5种条件的人员就可以申请获得上海户籍。
对于上海夫妻也有一些政策可以办理上海户籍。夫妻结婚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上海户籍有以下一些条件。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配偶一方是博士;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上海户口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下面我重点说下,怎样的个税社保是匹配的。比如小明在某企业上班,税前工资是8212元,社保基数也是8212元。也就是8212的社保基数,去掉社保***1437.10元后还有6774.90元需要纳税,缴纳税金为53.25元。也就是说只要你社保基数是8212元,你每个月交的税就不能少于53.25,否则你就社保个税不匹配啦!!
海归落户上海政策&
近些年来,上海为完善海外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体系,出台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支持留培学通员来沪的政策,持续加大留培学通员引进力度。下面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需提交的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境)外***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学历及***书原件和复印件;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关于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剩余有效期6个月一说,只要在办理当天,营业执照的有效营业期限大于6个月,就可办理落户!社保和个税相匹配是如何判断的?如果社保缴费基数是8000元,那么税前工资也必须大于或者等于8000元才可以,否则需要重新累计半年。
海归落户上海政策
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原则上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不需要申报人提供);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有格式文本)。
上海留学落户这么多要求,其实绝大多数大家都满足要求,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社保和税上满足相应的要求就可以了。如果中间有断、缴费基数不够、不匹配,都需要重新再缴六个月,所以不用担心,目前的政策直到2021年前是大概率不会发生变化的。
海归落户上海政策
1、持 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 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 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 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 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 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 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引进人才
内容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沪府发〔2010〕28号
适用对象
拥有 高学历 、 高级专业 、 高新技术 人才;
就职于 金融重点机构 、 贸易重点机构 、 航运重点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人才;
属于 行业专门人才 , 航运专门人才 、 传统医培学通才 、 体育专门人才
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1类人可 直接在上海申办落户
1、具有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 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 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 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 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 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 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 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 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根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这11类引进人才 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引进人才 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投靠类落户
内容依据:1、《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事项名称: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代码:1221)2、《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适用对象
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 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 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 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您可登入 “上海公安门户网”(www.police.sh.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本市夫妻投靠其他类型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或请您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咨询,索取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根据菜单内容准备材料,材料齐全后提出申请。
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