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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毕业生落户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
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注: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一)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二)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三)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引进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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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中:
(一)市属文艺院团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岗位可引进经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二)市属体育专业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三)郊区中小学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四)郊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相关单位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一)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二)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三)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北京毕业生落户申请流程:
引进毕业生工作办理流程分为调查需求、分配指标、申报公示、审核落户四个阶段。
1.调查需求:上年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
2.分配指标: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
3.申报公示:
①3月至9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报送有关材料。
北京毕业生落户指南(申请条件 申请流程 落户最新政策)
②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应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③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社保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主管单位持《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3份)换取《接收函》;审批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④审核落户
1)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2)次年1月至12月,主管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落户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毕业生学历、学位、就业报到、培养方式和缴纳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审核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3)主管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审核落户:毕业生落户完成后,用人单位将《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主管单位按照年度整理引进毕业生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做到全程记实、内容完整、目录清晰、方便查询。归档材料包括:
(一)引进毕业生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请示、批复、报告;
(二)引进毕业生工作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记录、纪要、决定(决议);
(三)《XX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项引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拟引进毕业生公示证明材料;
(五)其他材料。
北京户口专题
申报系统中出现的常见问题:
1、“在注册时,填写完单位基本信息后为什么系统总是提示“此单位已存在”,该如何操作?
由于系统对于同一单位只允许注册一次,因此如果系统中已经存在相同的单位就会弹出此提示。如果出现此情况,您可以通过"重置密码"的功能尝试找回您的登录密码。如果不能找回密码请与您的主管单位联系重新设置密码。
2、注册后,仍然无法登录系统,该如何操作?
用人单位注册后,需要由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登录。如果长时间仍无法登录,请与您的主管单位联系查找原因。
3、忘记了登录的用户名、密码,该怎么办?
请与您的主管单位联系重新设置登录名和密码。
4、进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后,在哪里填写毕业生的信息?
进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后,在首页上的最新事项栏目中会有“2014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的事项,进入该事项后点击左侧“毕业生信息录入”即可开始录入毕业生的信息。如果最新事项中没有“2014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的事项,请联系您的主管单位咨询具体的申报起止时间。
5、如何修改毕业生的信息?
进入“2014年度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事项后,点击左侧“毕业生信息修改”菜单,找到需要修改的毕业生,点击该毕业生对应的修改链接即可进入毕业生信息修改界面进行修改。注意:如果毕业生已上报上级主管单位,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退回来以后才能进行修改。
6、专业列表中没有我需要的专业和学校该怎么办?
在填写专业、学校栏目后面的说明中可以申请添加专业和学校,如果专业、学校列表中没有可以点击对应的链接进行申请。
7、提交了添加专业、学校的申请以后,系统也提示保存成功,为什么在专业、学校列表中还是没有我申请的专业、学校?
申请添加专业、学校只是提交了添加的申请,提交申请以后需要等待市人力社保局的审核,审核通过以后才能添加到专业、学校列表中。
8、请问从那里可以下载到《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
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下载地址:见首页-文件下载。
&&& 应届生申请落户上海办法公布:标准分为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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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号“上海发布”5月14日消息,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相关文件详见下文
关于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到本市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各高校应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关高校材料初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有关高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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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应按照《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留学生户口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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