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最新资讯

上海居住证办理之持证人待遇

最新资讯
  • 2023-08-20
  • 浏览

摘要:第二十八条(子女教育) 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


&



&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