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办理出入境证件再推便民新举措——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因私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和便利,我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
这一新举措规定,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徽省居住证》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其居住证签发地的县(市、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其延伸的出入境证件受理点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实施该便民措施后,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有以下便利:
惠及群众更加广泛。实施前,暂住本市半年以上的本省居民可在本市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暂住本市的60周岁以上老人在暂住地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实施后,持合法有效居住证群众在居住地即可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
申请材料更加简化。实施前,符合异地办理的群众根据就业、就学等居住事由不同,申请出入境证件提交的材料不同。如本地人配偶,需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就业的要提交在本地缴纳的社保凭证等。实施后,仅需提交身份证、提交本人居住证以证明在当地长期居住,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无需提交户口簿。
享受的服务更加均等。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坚持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办证权利。根据这一原则,在淮北市的居住证持有人,充分享有与淮北市居民的同等的服务便利,如免费照相、复印等服务。
目前,我市已提前做好业务培训、细化工作措施、办证指南修订等准备措施,并把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个窗口民警,持有淮北市合法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随时可在淮北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