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进入《准予迁入证明》打印、核发阶段,为保证《准予迁入证明》顺利发放至申请人手中,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准予迁入证明》于1月9日正式打印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发放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的预留邮寄地址,请保持预留手机畅通。
三、进度查询
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发放的《准予迁入证明》按照积分入户编号顺序发放,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将随时更新准迁证物流信息。1月9日起打印《准予迁入证明》,20工作日内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陆续发放准迁证,届时申请人可登录天津市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进行准迁证物流信息查询。也可以在本公众号后台回复【积分入户】查询。
四、信息复核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有误需要进行修改的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修改。
1、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到地址:(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市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电话:24538075、6。
2、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到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二楼。电话:65310575
五、常见问题
1、收到《准迁证》后,如何将户口迁移至天津?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如落户集体户口人员,请将上述材料交到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如落户人才集体户口人员,将上述材料交到人才市场。咨询落户地所属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具体材料和事宜。
2、《准迁证》有效期是多久?
答:《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日。
3、如迁出地《迁移证》迁出原因没有积分入户选项,怎么办?
答:迁出地开具《迁移证》的迁出原因如没有积分入户,可以改为选项& 其它&,或手写其它后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
4、为了保护积分落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对弄虚作假骗取积分落户的非法中介及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50、52、54条等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重磅!
你成为真正北京人的机会来了
从4月16日(下周一)起
正式启动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从去年细则公布等到现在,
终于把它等来了!
只要你符合这4个条件
持北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的
均可参加积分落户申报
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申报全流程
很快,年内即公示落户名单
并为& 幸运者&办理调京落户
想要申报的朋友速速看过来啦!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可用一句话来概括:
& 积分落户498&。
这个& 498&分别指的是
4项资格条件、
9个积分指标、
8个经办步骤。
下面,请拿好纸笔,小编要划重点了!
哪些人可以申请?积分指标是多少?
4项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这4个条件缺一不可。
温馨提示
根据细则规定,对于申报人&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的资格条件,如何认定?是否允许存在补缴记录?
1、根据不同险种缴纳计算起始时间
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确定不同险种的缴纳计算起始时间。
2、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
考虑到申请人工作调动等情况,会存在个别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故规定为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
3、断缴未及时补缴的
期间断缴未及时补缴的,即使未超过5个月也不能算为连续缴纳。
4、不会计入资格条件补缴月数的情况
因银行托收或社保经办机构原因造成断缴,如果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及时进行了补缴,将不会计入资格条件补缴月数。
9个积分指标
多少分可以获得落户指标呢?
这将由市委市政府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
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
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指标中规定,申请人拥有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
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
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
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已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自有住所,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积1分;
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积0.5分;
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4、职住区域
指标规定,自1月1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北京市其他行政区域,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自1月1日起,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北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
指标规定,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
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
获北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6、纳税指标
近3年连续纳税,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加6分。
7、年龄指标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
8、荣誉表彰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加20分。
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加20分。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
这些加分项都不累计加分。
9、守法记录
指标规定,自1月1日起,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