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2011年6月2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提出了积分落户制。
《北京市积分落户(试行)》
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
1.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2.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3.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上海市居住证》
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
《广州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1.
文化及以上(60分);
2.
大专或高职(40分);
3.
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
&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积分满60分可获申请资格。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
1.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
2.
大专学历(30分);
3.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20分)。
&
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深圳积分入户》
。
1、非全日制大专加60分,非全日制本科加80分。
2、社保分五险,养老保险一年3分,其它4险一年各一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加5分。
4、单位申报加10分。
5、考证也可以加分,紧缺类高级证70分,紧缺类技师证90分。
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年龄限制在45周岁内。
《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140分;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100分;
3.
本科学历(学位)计80分;
4.
大专或高职学历计60分;
5.
中专或中技学历计40分。
&
按最高学历(学位)计分,不累计加分。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
1.
大专(高职)为30分;
&
2.
大学本科为60分;
&
3.
硕士研究生为200分;
&
4.
博士研究生为40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试行)》
&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提供材料:学信网查询打印学历凭证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
(一)文化程度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等国家承认的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加50分;
专科学历 (包括高技)加30分。
(二)技术技能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加30分;
中 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加30分;
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加20分。
《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方案》
1、房产(100分)2、学历(50-150分)3、职业技能证书(10-100分)4、社保(半年/10分)外省外市未转入不算分数,转入按半年/分算5、居住证(半年/分)6、住房公积分(6分/每满3个月积分)7、惠州市环卫工作人员/公交工作人员(1年/6分,最高48分)8、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社会教育等分值。
&
《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
1.
高中(中职〈中专、技校〉)学历,积10分;
2.
大专学历,积40分;
3.
本科学历,积50分;获得学士学位的,积60分。
《大连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试行)》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40-50分。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人才准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学历证明,不得累加计分。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经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