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活动中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生动、具体、可感的人物和事物形象,形象是艺术活动特有的存在方式,艺术作品作为人的精神生产的产品,依存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它必须是直观的、具体的,能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感性存在。
形象是构成艺术作品的基本要素,所以每个艺术形象都必须以个别具体的感性形式出现,把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外部形态和内在特征真实地表现出来,有血有肉,有声有色,使人产生一种活灵活现的真实感。
艺术形象又是艺术家认识体验生活的结果,是艺术家审美意识的结晶,因此艺术形象又具有艺术家审视、体验生活时把握到的鲜活性和具体性,通过人的视觉、听觉等感官能够感受、把握到艺术形象的色彩、线条、声音、动作,给人以闻其声,见其人,临其境的审美感受。
艺术中的情感即审美的情感,是一种无功利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情感,情感在艺术活动动机的生成,创造与接受过程中均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同时情感又是艺术创作的基本的元素;
艺术活动总是伴随着情感,这是欲望、兴趣、个性的具体的心理表现,也是对对象能否满足自身欲望的价值评判。艺术含义是宏观概念也可以是个体现象,是通过捕捉与挖掘、感受与分析、整合与运用、形体的组合过程、生物的生命过程、故事的发展过程等方式对客观或主观对象进行感知、意识、思维、操作、表达等活动的过程,或是通过感受得到的形式展示出来的阶段性结果。
艺术的表达形式为语言、声音、文字、绘画、眼神、呼吸、肢体等,需要注意的是,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志。
(2)艺术修养与艺术意识修养也有根本不同:艺术修养是指一个人的艺术知识和技能的状况和水平,比如一个艺术家、一名艺术工作者等,他们来以生存的基础就是他们的艺术修养。一个非艺术工作者的也会有相当的艺术修养,但大多只是一种业余爱好,处于业余水平。艺术意识修养则不同,这是深入到人的自我意识深层,而成为自我意识之重要组成部分的艺术意识;一个人可能没有太高的艺术修养,但完全可能具有很高的艺术意识修养:面对艺术界的一些状况,他完全可以鲜明地指出什么是违背艺术本质的,什么才是合乎审美规律的。目前艺术界的所谓“行为艺术”、“性艺术”(色情艺术)等等实质是非艺术化的东西,原因只在于它违背美的本质,违背人的审美规律,可称之为艺术的“祛美”。这些艺术家可以说有较高的艺术修养(曾经有?),但缺乏应有的艺术意识修养,他们对美的感受违背人的审美规律。将艺术与审美分隔开来、对立起来,将艺术与人的情感、人的美好感受相脱离,这是对艺术本质的颠覆,是艺术意识修养的堕落,当然结果也必然是艺术家们艺术修养的丧失及至艺术的堕落。
(3)修养艺术意识具有很重要的作用:首先,艺术意识与形象思维有密切关系,而形象思维在人的身心整体修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形象思维具有很强的整体性质,对人的精气神的影响比较明显。艺术型的人往往善于运用形象思维调动人体的内在能量,来实现某一人体的整体功能。其次,艺术给人以美的享受,与人的身心整体的内在和谐、内在愉悦和幸福享受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荀子·致仕》有“美意延年”之说。不仅如此,对艺术美体会较多者,往往易于体会休养身心过程中的内在变化和愉悦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