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情形不可跨区域办理
据警方介绍,跨区域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服务对象为上海市户籍居民。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异地办理,申请人必须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1、人口信息中无照片(首次申领的未成年人除外)或人口信息中照片与申请人不一致的;
2、提供的申报材料与人口信息主要项目不一致的;
3、重复户口、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
4、地址消失户口空挂的;
5、其他难以确认身份和有不良信息记录的。
跨区域办理证件工本费不变
居民异地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的证件工本费都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严格执行,申领、有效期满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跨区域办理20个工作日取证
居民凭领证凭证到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在领取新证件时应当交回旧证。跨地域公安派出所自受理办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