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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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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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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的告知 为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正性,按照上海市对引进人才户籍管理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


关于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人事(图1)



关于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的告知

为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正性,按照上海市对引进人才 户籍管理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24号)文件精神,加强规范管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对于委托中心开展人事代理服务的用人单位,其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和一年委托服务期内办理引进人才 的单位变更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告知如下:

一、为维护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权利,同时维护引进人才 工作的真实性、权威性,用人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服务手续时,必须同时准备齐全落户所需材料和录用材料。对于不办理录用毕业生手续的单位,不受理其人事代理服务委托。

1、办理程序:

第一步:用人单位确认档案委托中心管理。通知学校将档案转移至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邮编:200235)。

第二步:确认档案到达中心。在学校将档案寄出三周后,通过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第三步: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已经到达中心的,携带下列& 办理入户所需材料&来中心办理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所有学生在递交落户材料时必须同时办理照片采集手续。照片采集手续可以在落户前、也可以在落户后的七天内采集(照片未采集者公安部门将不予入户)。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后保留好《领取身份证回执》,在领取新证时本人必须携带此《回执》。




2、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1)《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可通过网站www.firstjob.com.cn下载);

(2)《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注明:非农业户口;出生地、籍贯填写省、市(县)二级;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

(3)《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4)《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

(5)身份证复印件2份(二代证必须复印正、反面);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8)《个人信息表暨身份证领取回执》(可当场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下载,盖章有效);

(9)《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联)(& 用工起始日期&应为办理落户日期之后);(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

(10)劳动合同原件(验查,不收取);

(1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 在人事代理委托一年服务期内,对于单位名称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工商部门更名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办理单位更名。

三、在人事代理委托一年服务期内,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或有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人员调动而申请单位变更的,由用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详细情况说明报告,相互变动的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录用退工材料到中心申请办理。

四、在人事代理委托一年服务期内,用人单位用工一段时间后,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退工手续的,由用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和退工情况说明报告,以及所需要的其他退工材料如社保金缴纳核定表(需含入职后每月交金情况)、退工证明等前来中心申请办理。

五、对于其他特殊的情况,确实需要单位变更的,由用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详细情况说明报告,以及相关材料来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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