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二、基本条件
三、
1、加盖学校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包含《学习成绩评定表》);
2、由培养单位或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
4、由培养单位或学校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5、由培养单位或学校的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遗失,可以由四六级考试中心出证明,或由考试的学校出成绩证明并附上考试花名册,成绩证明由教务处盖章,考试花名册由档案馆、学校教务处盖章。
6、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原件审核后返还),荣誉称号证书为: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7、
8、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事项:
①、以上材料全部要准备好并按照要求盖章。
②
③、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同类奖励取最高分。
④、材料的准备流程可以关注学生事务中心官方网站,或咨询辅导员、学生事务中心老师。
⑤、关于发明专利证书:
2014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分72分。虽然系出名门,很多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189-3996-9406&&&&&
四、户籍申请批复后办理入户的材料
3、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就业单位应与《通知》上的单位一致,若有不一致处请办理相关更正手续。
4、
5、身份证专用照片二张(照片可到各公安分局拍摄,照片背面应写上姓名),若需办理身份证须另交身份证照片一张(手续另办)。
6、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两份。(这条主要针对研究生)。
7、完整填写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人事代理委托书》。委托单位必须与《报到证》和《通知》上的单位一致,《人事代理委托书》可凭《通知》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8、《个人信息表暨身份证领取回执》。
9、劳动合同原件(验查,不收取)。
10、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11、《受理凭证》。《受理凭证》可在备全以上材料后到中心领取并填写,无需单位盖章。注意:千万别忘记带钱,档案委托高教中心保管,年费为240元;落户在高教中心,年费也为240元。
五、办理落户流程
六、办理落户地址
申请上海户籍的部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网址: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邮编:200052)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9:00-17:00
落户申请时间:每年的1月7日起受理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交通:公交71路、127路、925路、76路、96路、138路、44路、62路、01路、地铁2号线到江苏路站&
咨询电话:021-624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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