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证积分 居转户 等政策咨询
应届生 留学生 人才引进咨询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35年)》要求,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至203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2500万的人口控制目标已经多次提及,是上海可以承受的人口底线。
根据上海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至末,上海的常住人口为2418.33万人。
按照上海提出的人口控制目标,未来,上海的人口增长空间还有多大?这意味着落户上海会越来越难,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要及时申请落户。
【权威数据】
上海人才引进6529人,居转户10206人,新办居住证积分44480人
上海全年共引进海外留培学通员12533人,办理外国人工作证80399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R字签证)395份;新办居住证积分42480人,居住证转户籍12847人,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7959人。
今天文章说一下引进人才
直接落户的情况!政策逐条详细解读!详情请看下文!
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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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0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解读: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
0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解读:
&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0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解读:
&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 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0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解读:
&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0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0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解读:
& 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和&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范围如下:
01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
02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
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
03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
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
04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
2、中央在沪企业。
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范围。
0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08
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 ),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解读:
&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见下表)的技能人才,& 国家及省部级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北京户口新政策
现在北京上海等地区的人口比较多,但是大部分人口都属于外来人口,如果需要在北京入户的话,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么北京户口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北京户口新政策
北京现行落户渠道包括:
新生儿落户、应届毕业生进京、积分落户、亲属投靠和高新人才引进。
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五种落户方式,大家可以对号入座,快速落户。对于不满足以下五种落户方式的朋友,需要耐心等待一下北京积分落户的政策,目前还没有官方消息告知开始实行,一旦有消息,户籍网会第一时间通报给大家!
北京现行户籍政策:一、新生儿落户
北京市规定,父母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籍,则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北京现行户籍政策:二、应届毕业生进京
& 进京指标&是指每年北京市人保局配发一定额度的户口指标给各企事业单位,各单位的户口指标仅可以配发给新招聘的应届毕业生。 国家公务员、央企解决户口的应届生& 进京指标&走的是国家人保部而不占用北京市人保局名额,理论上人保部名额没有限制。
相关法律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44号),其中重要条款:
第八条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
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不超过30周岁。
第九条 郊区、文化和体育行业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京外地区& 211工程&普通高等学校。其中,农村中小学引进本科毕业生院校可以放宽至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引进本科毕业生院校可以放宽至省级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引进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需要,与岗位对口。
北京现行户籍政策:
三、积分落户
相关法律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39号),其中重要条款: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北京现行户籍政策:四、亲属投靠
1、解决干部两地分居。相关条件如下:
(1)京户一方博士毕业或着硕士毕业工作满三年,或着获得中级职称工作满三年
(2)京户一方单位有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名额
(3)双方结婚
2、夫妻投靠。条件如下: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 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北京现行户籍政策:五、高新人才引进
相关法律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2〕42号),重要法律条款:
第八条 报名应聘人选应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符合本市引进人才 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行业领域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3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二)主持过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三)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中高等学(院)校、卫生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工作5年以上,具有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六)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技能型人才;
(七)其他北京市紧缺和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第十一条对于确定招聘人选为非本市户籍的,用人单位可为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配偶及子女可随调随迁。用人单位可设定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试用考察期(在聘用或劳动合同期限内),为招聘人选在京期间工作生活便利,试用期间可直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