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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的方式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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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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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的方式』 依据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本实施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0月31日,现已延期至202210月31日。 适用对象 创业人才

『 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的方式』



依据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本实施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0月31日,现已延期至2022年10月31日。



适用对象



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及企业家等。



条件



1. 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2.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4. 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 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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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的方式盘点(图1)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办理、咨询路径



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的申请材料、申办流程和申办渠道,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单位需先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在线申报,备齐资料到人才中心进行现场申报,受理地址:单位注册地的人才中心(具体地址请对应参考:



- 6-『 留学生落户的方式』



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适用对象



获得国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直接来上海工作、就业并需在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国外学位(历)认证



条件



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 在国内& 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 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 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 ,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同时,留培学通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2. 留培学通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特别提醒: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一、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什么是人才引进?简单说就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盛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人才引进是落户天津的一种方式,耗时短、门槛高、要求严格、流程相应简单。



人才引进办理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如下: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



2、4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学历者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档案能调);



4、年龄4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学历者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档案能调)。



办理人才引进,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



1、子女随迁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且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8周岁;



2、配偶随迁入津,须在津有自主户权的住房,且夫妻结婚满三年。



二、积分落户(涉及到居住证、社保、房产等)



什么是积分落户?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然后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积分落户门槛相对低、时间相比人才引进要长,更适合在天津工作的人。



积分落户需要满足四个硬性条件:



1、申请人有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不可以补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也需满一年(个人所得税为0没关系,公司申报0即可,但必须申报才有效);



3、申请人在津有房(或者申请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名额);



4、申请人的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以上。



当然,这只是积分落户的一个初级条件,为了能够保证积分在申报指导分数以上,还涉及到很多加分事项,即



1、年龄(10-20分)



35周岁及以下20分,36岁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0分。



2、学历(0-40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大专学历为30分。



3、职称(0-50分)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技师、高级工、初级工等不同称号的分数不同。



4、社保及公积金(0-14分/年)



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最高积12分。住房公积金每年积2分。



5、住房(40分)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为40分。



6、紧缺职业(0-30分)



根据你职业的紧缺程度(一般、紧缺、非常紧缺)为10-30分。



7、落户地区(0-10)



申请人落户区不同,分数不同,但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不予加分。



8、纳税(0-20分)



近3年在天津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0万元及以上为20分。



9、婚姻(0-10分)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为10分。



10、奖项及荣誉(0-40分)



参加工作以后获得的奖项、荣誉称号、专利等可以加分,分值不同。



11、工作年限(0-10分)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累计工作6年及以上的分值为10分。



12、退役军人(0-20分)



退役军人根据立功等级加分5-20分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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