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办法,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也将严格规范。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众所周知,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人口稠密,外来人口数量甚至超过本地人口数量,大城市户口的申请便成了一件“难事”,为了北京。上海等城市为了控制外来人口的数量,推出了很多限制户籍申请的政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推出了《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应届生落户上海需达到72分,这篇文章主要分析一下评分办法细则中的毕业生基本要素。
毕业生基本要素包括最高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几个方面,以下分别叙述。
其一,最高学位、学历。最高学位、学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的分值为27分,硕士、研究生的分值为24分,学士、本科生的分值为21分,可见最高学位、学历的评分在整个分值中占很大比例。其二,毕业学校。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分为15分,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分为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为8分。其三,学习成绩。成绩综合排名前25%评分为8分,综合排名26%-50%评分为6分,综合排名51%-75%评分为4分,综合排名76%-100%评分为2分。外语水平达到CET6或专业八级评分8分,CET4或专业四级为7分,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外语合格评分为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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