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促进社会融合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对上海的发展定位和严格控制特大型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着眼于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调控、结构优化。统筹考虑人口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体系建设、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综合解决人口总量、结构、布局问题。
2.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本市实际,积极稳妥地完善落户政策,逐步建立积分落户。合理调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有序引导长期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人员的落户预期和选择。
3.坚持权责对等、梯度赋权。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础,健全梯度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挥居住证凭证享有公共服务的主渠道作用。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配套政策。
4.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制度公平公正、操作透明、管理高效,不断提升依法执政的水平。
(三)工作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切实加强户籍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居住证和落户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到,本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
(一)完善人才落户政策。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转型发展需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突出人才的市场发现、认可、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特殊人才引进通道,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和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平衡衔接。
(二)统一平衡投靠落户政策。加强投靠落户政策的统筹平衡,建立统一的投靠落户政策,稳妥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
(三)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三、创新人口服务和管理
(一)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调整并逐步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居住证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完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及便利提供机制。
(三)加强户籍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市落户管理办法,优化落户申请、审核、办理流程,建立统一的落户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规范。
(四)健全实有人口登记制度。依法加强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完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登记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五)加强实有人口信息化建设。以实有人口信息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切实加强信息数据后续开发应用,实现人口信息动态监测,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支撑。
四、保障合法权益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资格评定等服务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社区“三个中心”以及分中心的建设。根据做实基本管理单元的要求,重点在撤制镇、大型居住社区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薄弱地区和人口导入地区进行补点,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化。
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农业、卫生计生、民政、财政、综合治理、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完善相应的政策举措。各区县要建立常态化的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完善推进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人口服务和管理队伍建设。
(二)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握好舆论导向,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促进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政策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居住证、户籍管理、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的评估,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本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从状态管理到积分落户
融合的基础之一是居留证。上海实行居住证制度已经有十多年了。自2002年6月以来,上海首次在引进人才 方面试行居住证制度,并于2004年扩大实施。居住证制度打破了不办理户口就不能在上海正常就业的传统模式,拓宽了世界各地人才来上海创业或就业的渠道。
此后,上海居住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乙类为引进外国人才的居住证,甲类为引进国内人才的居住证,丙类为普通外籍员工或寻求避难者的居住证。持有甲级居住证的孩子可以参加上海的入学考试。
从2013年7月1日起,上海取消了人才居住证与普通居住证的区别,即甲类和丙类居住证,实行统一积分制,并根据不同积分为持证人提供分级公共服务。达到120分标准分的外籍人员可以享受公民待遇,包括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孩子参加高考。然而,这种公民待遇不同于户籍人口,因为父母不能避难,不能享受上海的最低生活保障,也不能申请购买共同财产。
该评分系统包括基本指标、奖金指标、负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总的来说,持有人越年轻,他的教育背景或专业头衔越高,专业短缺,税收或其他社会贡献越多,分数越高。
然而,在通过积分制度实现"权利和责任平等、梯度赋权"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居住证被转移到户籍,仍然采用"有条件管理"。
从2009年起,上海的户籍政策开始从过去的“限额管理”向“条件管理”转变,并出台了《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所有符合条件的来上海创业并获得上海户籍的外国企业家和员工都可以申请。第一个条件是居留许可已满7年。
基于积分制的居住证制度是上海人口政策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今年1月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市长杨雄表示,截至今年年底,已有110万人申请积分制居住证。经核实,其中30万人得分超过120分。在这30万人中,约有2.6万人获得了上海市居住证,1.1万人直接定居,1.5万人转移了居住证。
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杨雄特别强调,关于将居住证转为户籍,上海还没有实行积分管理制度,这仍然是一个有条件的管理制度。你想调整这个吗?杨雄表示,该国已经引入了新的居住证制度和居住证政策改革。接下来,上海将根据前期的实施情况和科研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政策评估。
《若干意见》表明,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完善定居政策,逐步建立完整的定居制度。合理控制户籍人口的机械增长,有序引导长期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和长期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的人员的期望和选择。
同时,在“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基础上,完善梯度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居住证作为公共服务主渠道的作用。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配套政策。
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些意见建议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外国留学生协商定居,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形成统一的上海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规定享受义务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处理、资质评估等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面。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2500万
《若干意见》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到将上海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以下,使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口分布进一步优化。上海将出国留学
自本世纪以来,上海常住人口已从2000年的1608万激增至2425.6万,增幅超过800万。外国学生已经在上海定居,其中1492.6万人拥有永久居留权,996.4万人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
根据上海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上海常住人口为2301.92万,也就是说,上海人口在四年内增加了123.7万。然而,保持2500万人口的底线意味着上海的常住人口在未来几年不会超过743200人。
除了严格控制规模外,上海的人口政策还应着眼于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但是,为了实现更合理的人口结构,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优化人口分布,这与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市非核心功能的缓解密切相关。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年底,上海市常住人口为2415.2万人。其中,外籍常住人口981.65万人,同比下降1.5%,下降近15万人。
在去年的NPC和CPPCC会议上,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根据上海和2030年的城市发展规划,非核心功能应该被取消。如果没有一定的功能去除,人口是绝对无法控制的。
有关部门表示,上海是一个拥有2400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去年,上海的外国常住人口减少了近15万。从下降来看,主要是由于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导致部分劳动力随着产业的转移而离开上海。此外,一些无业流动人口因“五违”而离开。
有关部门表示,这一变化符合上海特大城市的发展方向,也符合缓解城市非核心功能的方向。为了实现“十三五”计划的2500万人口目标,必须控制人口,允许人才进入。这是问题的两个方面。